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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2434   作者:盈江县管理员  日期:2011/5/17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盈政办发〔20113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充实中小学校舍

安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州属驻盈江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加快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步伐,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县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充实盈江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盈江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长:卫    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沙政成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长:张芝能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绍波  县教育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员:龚健蓉  县监察局局长

杨边建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尹安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连宏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闫信泉  县水利局局长

刀安美  县审计局局长

刘学刚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县气象局局长

曹永富  县防震减灾局局长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龚伟林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向林  县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李绍波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龚伟林同志兼任,成员由相关单位派员组成,负责处理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相关事宜。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㈠教育部门主要负责提供学校基本情况,在排查鉴定的基础上编制全县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种数据、图片的收集、整理、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配合各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㈡建设部门主要负责对辖区内的学校校舍进行拉网式排查,在排查的基础上科学鉴定校舍安全等级,对校舍安全工程质量进行全面跟踪督查,确保工程质量。

㈢国土部门主要负责对辖区内校舍地质灾害情况进行调查,对有安全隐患的学校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㈣发改部门主要是会同教育部门对全县学校基本建设做出科学规划,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有关项目,同时做好项目建设立项工作。

㈤财政部门主要负责校舍安全工程本级配套资金的筹集、安排,及时划拨上级专项经费,加强对校舍安全项目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㈥监察部门负责对校舍安全工程项目招投标、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等进行全方位监督,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㈦水利部门重点对洪泛区学校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㈧审计部门负责加强校舍安全工程项目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审计和监督。

㈨公安、消防、安监部门工作重点是加强对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中的安全实行全程监管,对学校周边的危险设施进行调查,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周边环境安全。

㈩防震减灾部门的工作重点是在校舍排查中,对学校校舍是否达到抗震要求提供技术指导,对新建项目图纸设计是否达标提出意见。

(十一) 气象部门工作重点是在校舍安全排查中,对学校是否存在雷击等提出意见。

(十二) 环保部门负责加强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积极配合项目建设涉及环保相关手续的办理。

 

 

 

二○一一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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