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盈政办发〔2011〕11号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盈江县实施文明
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按照省、州文明办的通知要求,根据《云南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209号),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的领导,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盈江县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张宏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金华忠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 娟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叶绍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许晓芒 县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成 员:李绍波 县教育局局长
时国彦 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
杨恩德 县农业局局长
张 瑛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岳麻糯 共青团盈江县委书记
刀保英 县妇联常务副主席
李鹤洲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张顺益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尹广忠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周江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思晓德 县司法局副局长
周湛禄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王 永 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黄加程 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思永莉 县宣传部宣传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王永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成员如需调整,由成员单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通知。
全县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