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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薇甘菊防治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2530   作者:盈江县管理员  日期:2011/5/17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盈政办发〔2010292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当前薇甘菊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当前,外来入侵有害生物薇甘菊已进入开花期,10月—11月为薇甘菊防治的最佳时期。为进一步巩固薇甘菊防控成果,加大薇甘菊防控力度,提高薇甘菊防控效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201010月—11月掀起全县薇甘菊防治高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完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目标

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成立盈江县薇甘菊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和协调薇甘菊防控工作,组长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李智仁担任,副组长由县农业局局长杨恩德担任,成员由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建设局、县动植物检疫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局副局长李正宇担任,负责制定全县薇甘菊防控计划,督促相关单位开展防除,收集防控进度和资料汇总等工作。

㈠农业部门以农地为主开展薇甘菊防控。开展属地薇甘菊发生与危害调查;建立薇甘菊预警监测点和防效监测点,每月报送结果;加强农田防治技术研究;制定防治方案,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和技术培训,增强群众对薇甘菊防控意识,提高农民防控技术,组织和指导农民进行防除。

㈡林业部门以林地为主开展薇甘菊防控。开展属地薇甘菊发生与危害调查;建立薇甘菊预警监测点和防效监测点,每月报送结果;开展林地防治技术研究;制定防治方案,开展宣传和技术培训,组织和指导农民进行防除;组织专业队伍对国有林和保护区防治。

㈢水利部门负责对江、河沿岸、水库库区边缘及排溉沟渠沿线的防除。制定防治方案,组织群众进行防除,如有条件,进行专业队伍防控。

㈣建设部门负责对社区和城市郊区的防除。制定防治方案,开展对社区群众防除宣传和培训,广泛发动辖区群众进行防除。

㈤交通部门负责对国道、省道和县乡公路沿线两旁进行防除。

㈥检疫部门负责对口岸通关物资及外运物资进行检疫重点检疫木材、苗木、农产品,发现携带薇甘菊种子、茎、叶及时进行处理,并报领导小组。

各级相关部门要从维护粮食和生态安全的高度,切实加强对薇甘菊防治的领导、监督,精心组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开展薇甘菊防治工作。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糖办、建设、交通、检疫部门要在“薇甘菊防控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下,形成协作联防体系,按照《盈江县薇甘菊防控责任书》要求,开展属地薇甘菊防治,把防治工作纳入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加强领导监督,强化措施管理,层层落实,责权明确,责任到人。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各级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科教专题片、标语、科技下乡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对薇甘菊危害的认识,不断提高群众防控意识。防治人员要深入防区,以村、组为单位开展科学施药、铲除处理的技术培训,使群众掌握正确的薇甘菊防除方法,提高防治效果。

三、积极开展综合防治

各级相关部门要深入防区进行调查,根据薇甘菊发生与危害情况,因地制宜,划分防治区域,分类施防。一是以安全施药为指导,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农药品种,统一剂量标准,统一防治时间,统一喷药方法,组织发动群众进行本区域的薇甘菊防除。二是组织专业防治队伍,对公路、国有林等地统一防除。三是对水库周边等不宜施药的地方,人工铲除后,挖坑深埋,防止薇甘菊茎、枝遗留在地上。四是在防区建立薇甘菊防治效果监测点,监测薇甘菊的复发及新疫点的产生,发现复发和新疫点,及时清除。五是加强经济苗圃和蔗种基地的调查及经济作物和林木的调运检疫。

四、积极筹措防治资金

各级相关部门要把现有的防治经费管好、用好,充分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同时要努力克服财政紧张、经费有限的困难,千方百计筹措防治资金,为开展薇甘菊防治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五、切实加强督促检查

各级防控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进行防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通报防治信息,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好的防治经验要推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1130日前将防治情况报县农业局农环站(8113099)。

 

 

 

 

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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