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人民政府文件
盈政发〔2011〕114号
盈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大盈江震损堤防
应急除险加固工程指挥部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抓好大盈江震损堤防应急除险加固工程的顺利实施,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盈江震损堤防应急除险加固工程指挥部,现将指挥部成员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 挥 长:李智仁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指挥长:闫信泉 县水利局局长
成 员:孟宏山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向富祥 县纪委农林水纪工委书记
金华忠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芝能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屈生金 县民政局局长
杨 华 县财政局局长
刀安美 县审计局局长
杨 媚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尹安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连宏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开洲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恩德 县农业局局长
罗有兆 县林业局局长
刘学刚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永辉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梁 刚 县气象局局长
曹永富 县防震减灾局局长
齐启掌 县水利局副局长
思治荣 平原镇人民政府镇长
金老芒 弄璋镇人民政府镇长
孟永政 旧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崔 铭 油松岭乡人民政府乡长
项仕保 太平镇人民政府镇长
孟诚琨 新城乡人民政府乡长
何业松 盈江供电公司经理
余春强 拉虎练水文站站长
张 勇 盏西水文站站长
二、成员单位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大盈江应急除险加固工程相关事务的协调工作。
县纪委农林水纪工委:负责大盈江应急除险加固工程相关事务的监督、检查工作。
县委宣传部:把握大盈江应急除险加固工程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除险加固工程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相关防洪工程、水毁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县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县水旱灾害救灾工作;组织核实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组织指导和开展除险工程物资的捐赠接收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应急除险加固工程资金的筹集;及时下拨项目应急资金。
县审计局:负责监督应急除险加固工程资金的使用。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对汛期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预警预报和防治等工作,并向指挥部提供相关地质信息。
县建设局:负责指导全县工程建设组织管理;配合水利部门搞好堤防与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除险工程物资的应急调度。
县水利局:强化大盈江震损堤防的应急除险加固工程管理;指导督促各标段完成工程建设内容;做好工作进展情况的收集、整理、汇报工作,积极为县委、县政府除险加固工程决策当好参谋。
县农业局:负责组织、指导震损堤防两岸的农业生产工作,组织农业机械进行排涝、防汛等工作;配合水利部门搞好工程加固工作。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组织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开展大盈江震损堤防应急除险加固工作的宣传。及时准确报道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类信息。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大盈江震损堤防应急除险加固工程实施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县气象局:负责天气形势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做好灾害天气过程的分析预测,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及时发出滚动预报,向指挥部和有关成员单位提供实时雨情和气象信息。
县防震减灾局: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地震灾害动态监测情况和预报,协调震损水利工程灾害损失调查评价;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场地安全评价工作,为抗震设防提供可靠依据,确保工程安全。
县林业局:负责协调、组织落实除险工程所需的木材、毛竹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县环境保护局:监督检查洪涝灾害易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洪旱灾害后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组织对重大洪涝灾害防治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平原镇等震损堤防辖区等六个乡镇:负责震损堤防施工的相关协调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工程辖区供电设施维护,保障应急除险工程的电力供应。
水文部门:负责水文监测、预报工作;对汛情形势作出水文分析和预测;及时向县指挥部及成员单位提供水文信息。
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利局闫信泉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处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日常事务。指挥部办公室电话:8185873。
三、相关要求
㈠组织领导。大盈江震损堤防应急除险加固工程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堤防应急除险加固工程的组织领导,按照分工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应急除险加固工作,确保2011年安全度汛。
㈡明确职责。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领会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各级领导应急除险加固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切实做好应急除险加固工作。
㈢深入基层。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好应急除险加固工作,亲自研究部署,深入工程建设一线,进行现场指导,确保应急除险工程顺利实施。
㈣落实责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群策群力,合力攻坚,共同打好大盈江县震损堤防应急除险加固的攻坚战,确保5月20前工程完工。
㈤严肃纪律。各成员单位要在工程实施期间迅速下到一线督促、检查、指导工程实施工作,帮助基层一线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