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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2717   作者:盈江县管理员  日期:2011/5/18

盈江县人民政府文件

盈政发〔2010408


 

 

 

盈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兴地睦边农田

整治重大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弄璋镇人民政府、太平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组织实施我县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根据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云南省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管理办法》和州政府的有关通知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盈江县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县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领导小组

    长:卫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赵冬梅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员:张芝能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尹安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连宏  县环保局局长

李开洲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闫信泉  县水利局局长

杨恩德  县农业局局长

罗有兆  县林业局局长

尹可国  县交通建设纪工委书记

赵育良  县国土资源局副书记

尚保全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苏清荣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赵崇兴  弄璋镇党委书记

寸守在  太平镇党委书记

    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

二、县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任:杨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副主任:李江剑  县国土资源局整理中心主任

杨玲芬   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

    员:李       县国土资源局地籍股股长

黄家盈  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股股长

许家品  县国土资源局法规股股长

     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

杨焕琼  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副主任(会计)

       县国土资源局出纳

三、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㈠组织对兴地睦边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踏勘,编制踏勘报告;

㈡根据兴地睦边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和实地踏勘情况,编制全县年度项目建议计划;

㈢对项目工程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㈣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请州、省验收;

㈤汇总上报兴地睦边工程实施情况和相关数据;

㈥贯彻落实省、州领导小组的决策、决定,做好综合、协调、服务工作。

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长,国土部门主要领导任副指挥长,认真完成好兴地睦边项目工程实施任务。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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