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人民政府文件
盈政发〔2010〕408号
盈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兴地睦边农田
整治重大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弄璋镇人民政府、太平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组织实施我县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根据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云南省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管理办法》和州政府的有关通知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盈江县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县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卫 岗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赵冬梅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 媚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张芝能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杨 华 县财政局局长
尹安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连宏 县环保局局长
李开洲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闫信泉 县水利局局长
杨恩德 县农业局局长
罗有兆 县林业局局长
尹可国 县交通建设纪工委书记
赵育良 县国土资源局副书记
尚保全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苏清荣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高 勇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赵崇兴 弄璋镇党委书记
寸守在 太平镇党委书记
何 磊 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
二、县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杨 媚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副主任:李江剑 县国土资源局整理中心主任
杨玲芬 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
成 员:李 洁 县国土资源局地籍股股长
黄家盈 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股股长
许家品 县国土资源局法规股股长
郭 磊 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
杨焕琼 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副主任(会计)
杨 宁 县国土资源局出纳
三、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㈠组织对兴地睦边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踏勘,编制踏勘报告;
㈡根据兴地睦边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和实地踏勘情况,编制全县年度项目建议计划;
㈢对项目工程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㈣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请州、省验收;
㈤汇总上报兴地睦边工程实施情况和相关数据;
㈥贯彻落实省、州领导小组的决策、决定,做好综合、协调、服务工作。
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长,国土部门主要领导任副指挥长,认真完成好兴地睦边项目工程实施任务。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