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人民政府文件
盈政发〔2011〕78号
盈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盈江农场管理委员会,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州属驻盈江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水平,促进劳动人事调解仲裁事业发展,更好地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盈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现通知如下:
一、组成名单
主 任:毛 晓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主任:姜吉华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朗其生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委 员:赵加强 县编办副主任
段继波 县法院副院长
蒋晓勇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副主任
张昌本 县人民武装部政工科科长
张 林 县工业和商务局副局长
左金明 县教育局副局长
张 艳 县科技局副局长
李连达 县民政局副局长
哏贵福 县司法局副局长
线加然 县财政局副局长
管有任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 琦 县卫生局副局长
张云宏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郑永刚 县总工会副主席
盈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管有任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黄礼斌同志担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组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
二、主要职责
㈠聘任、解聘县级专职、兼职仲裁员。
㈡依法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㈢讨论重大或疑难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㈣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