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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内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通知

浏览量:3351   作者:  日期:2012/7/9

盈江县人民政府文件


 

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内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盈江农场管理委员会,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州属驻盈江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保护文物,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后续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文物保函〔2012148号)文件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我县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普查到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共78处)予以公布。

各乡镇、各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和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全县各类不可移动文物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附件:盈江县不可移动文物名录.doc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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