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扩大试点至今,盈江县国家税务局认真落实各项要求,立足纳税人需要,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全面加强“营改增”税收征管,征管成效逐渐显现。2014年上半年,盈江县国家税务局共组织“营改增”税收收入312万元。
盈江县国家税务局为加强“营改增”税收征管,主要采取了以下四项措施:
一是注重税企沟通,加强对纳税人的政策宣传和业务辅导,实现交流方式多元化,确保纳税人准确开展账务处理和纳税申报,稳步过渡。
二是注重动态关注,加强对纳税人经营状况和税收情况的掌控度,实现跟踪问效零障碍,确保纳税人遇到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三是注重部门联动,加强向财政、地税部门的学习交流和经验借鉴,实现资源共享高质效,确保纳税服务在“营改增”后不打折。
四是注重技能培训,加强对税务人员、企业财会人员的税收业务技能培训,实现能力提升无止境,确保税企双方人员更好适应新业务的要求。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