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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地税局夯实社会综合治税基础构建组织收入新格局

浏览量:852   作者:yjzf  日期:2015/6/17

为完善税源管控机制,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营造依法治税环境,构建组织收入新格局,盈江县地方税务局着力推进深化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建立了“政府领导、地税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源泉控税、联合管控、司法保障、信息化支撑”的综合治税体系,促进财政收入和地方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是积极汇报,引起重视。县地税局把开展综合治税工作纳入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件大事来抓,县地税局党组抓住日常工作汇报、专题汇报的机会,多次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汇报组织收入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以及建立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赢得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对税收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形成了《盈江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并下发全县各单位、各行业共同实施执行。

二是明确责任,强化领导。为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县政府成立了由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副调研员任常务副组长,政府办、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国土局、城建局等26个涉税或相关部门以及15个乡镇、盈江农场管委会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做了详细规定,进一步靠实了工作责任。

三是严格制度,确保实效。建立了工作例会制度,健全社会综合治税考核考评机制,制定了社会综合治税考核办法,对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中各单位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对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不履行职责、导致税款流失的单位和个人,将按规定严肃查处。

四是积极行动,重在落实。从反馈的情况看,《方案》下发到各单位后,均得到较好落实,如县地税局与县工商局联合建立了股权转让信息定期传递制度。地税部门将定期获取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完成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相关信息;城建局在办理房屋产权证、转移(变更)登记时,要求申请人提交完(免)税证明,对未取得地税部门完(免)税证明的不予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国土局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手续时,严格审核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对未取得税务部门开具完税或减免税凭证的不予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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