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直接关系到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是农村特困群众的“安居工程”,也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2015年6月末,盈江县财政局根据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此项工程的验收,及时将2014年的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1098.80万元兑付到农户,兑付方式分为两种:第一种整合到“5.24”、“5.30”地震灾后民房恢复重建户的资金拨付到各乡镇财政所专户;第二种通过惠农一折通兑付到农户。目前,根据工程进度补助资金已顺利兑付。
盈江县财政局严格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补助标准,坚持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2014年的补助标准为:整合到盈江“5.24”、“5.30”地震恢复重建户1.65万元/户,特困户3.7万元/户,中度贫困户2.2万元/户,一般贫困户1.2万元/户。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确保了农村民居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在遭受地震时能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盈江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安全保障。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