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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审计局2014年度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浏览量:4017   作者:yjzf  日期:2015/10/16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盈江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盈政办发[2011]185号),盈江县审计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审计工作的部门,实行县人民政府行政领导和上级审计机关业务指导双重领导体制。

按照国家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有关审计法规和工作方针、政策,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全县的审计工作,编制全县审计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安排当年审计计划和审计工作重点。组织对行业和专项资金、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

第五条 向县人民政府、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和向县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加强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管理措施的审计意见和建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他规定,在本级行政首长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直接进行下列审计监督: ㈠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㈡县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㈢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㈣县级金融、保险、证券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状况。㈤国家投资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㈥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㈦县人民政府部门管理和受人民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专项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㈧国际组织、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㈨对县级行政、事业、企业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离任)审计。㈩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进行的审计。

向县人民政府提交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管理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依法协助上级审计机关或县人民政府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的行政复议和应诉。

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

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度收支情况

2014年初结转结余67.26万元,2014年度收入294.24万元(财政拨款),2014年度支出242.24万元(财政拨款),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3.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4.75万元,项目支出53.89万元。2014年末结转结余119.25万元。

三、2014年度“三公”经费总额及分项金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决算数对比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的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和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等情况。

①2014年初预算“三公”经费总额8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元,公务接待费50000元;

②2013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29351.82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245.32元,公务接待费 86106.50元;

③2014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为89266.93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404.93元,公务接待费42862元;

④2014年度“三公”经费总额较2013年减少40084.89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3159.61元,因2014年因盈江县2014年“5.24”“5.30”地震抗震救灾工作需要,对各乡镇的审计监督工作量较往年增加;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43244.5元,我局严格按照各级关于“三公”经费支出的相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有效的控制了接待费的支出。

⑤2014年度“三公”经费总额较年初预算增加9266.93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预算娄增加16404.93元,因2014年因盈江县2014年“5.24”“5.30”地震抗震救灾工作需要,在各乡镇的审计监督工作量较往年增加;公务接待费较预算数减少7138元,我局严格按照各级关于“三公”经费支出的相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有效的控制了接待费的支出。

⑥2014年度我局公车保有量为2辆,公车运行维护费46404.93元。

⑦2014年度共支出国内公务接待费42862元,共143批次,430人次。

 审计局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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