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政办发〔2017〕17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盈江农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州属驻盈江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的重要指示和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县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机制,保障全县重要信息系统安全可控和基础信息网络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云公办通〔2016〕49号)等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盈江县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有孝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罗有川 县政府办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袁 鹏 县委办副主任、县国家保密局局长
张智忠 县委机要局局长
周德才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志毅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早玉贵 县国家保密局副科级干部
李 江 县委机要局副主任科员
余新元 县委外宣办主任
张 晨 县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主任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张志毅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县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张晨兼任,副主任由县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杨诚成、县委机要局办公室主任杨祖杏、县国家保密局办公室主任张雪月、县委外宣办主任余新元担任,成员从县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和县委机要局、县国家保密局、县委宣传部有关科室抽调。
二、工作职责
(一)协调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对等级保护工作整体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信息运营使用单位按照总体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
(二)协调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指导各信息运营使用单位制定安全保密方案;筹备好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有关会议;组织开展政策和技术培训,使各信息运营使用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掌握定级工作规范和技术要求,为定级工作打好基础;全面掌握各信息运营使用单位定级保护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形成定级工作总结并按时上报协调小组。
(三)定级工作分工
定级工作由县公安局牵头,会同县国家保密局、县委机要局、县委宣传部共同组织实施。
1.县公安局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2.县国家保密局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中涉密系统的监督、检查、指导。
3.县委机要局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密码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4.县委宣传部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协调。
5.各乡镇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信息系统开展等级保护工作,落实完成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各项工作任务。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的,由成员单位自行替补,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9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