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 水利局
公 告
汪培训 :
你(单位)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槟榔江河道内芒练桥上游约200米范围(盏西镇遮坎村民小组旁)弃置淤泥 一案, 本机关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依法作出盈江县水利局水行政处罚决定书(盈水行罚〔2017〕002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行政决定规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机关的 履行水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2017〕02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 履行水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2017〕02号]
盈江县水利局
2018年 2月22 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