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人民政府
盈政发〔2008〕259号
盈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确定第一批进驻行政便民服务中心部门和办理事项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州属驻盈江各单位:
为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风建设,优化经济环境,提高行政效能,集中行政审批资源,县委县政府作出了成立盈江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的决定。按照筹建方案,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筹备组对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事业单位及中央、省、州属驻盈江单位共36个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认真进行了梳理。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17个单位的119项行政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作为第一批进驻行政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实行集中办公,履行公共管理服务职能,对外提供“一站式”和“一条龙”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进驻中心设立窗口的单位
第一批进驻我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的单位是:盈江县国土资源局、盈江县公安局、盈江县卫生局、盈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盈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盈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盈江县民政局、盈江县水利局、盈江县建设局、盈江县地税局、盈江县环境保护局、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盈江县文化体育局、盈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盈江县国税局、盈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盈江县残联人联合会。
二、进驻中心单位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项目
县发展和改革局(3项):1.《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2.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审批;3.价格咨询。
盈江县地方税务局(2项):1.税务登记;2.税款征收。
县公安局(5项):1.境外边民临时居留证、延期;2.境外边民入境停留许可证;3.集体户口夹;4.准迁证;5.特种行业许可证。
县民政局(2项):1.办理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2.婚姻登记。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8项):1.养老保险参保、退保;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城镇职工大病补充险;4.城镇职工生育保险;5.城镇职工工伤保险;6.基本医疗保险IC卡管理;7.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8.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
县建设局(5项):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4.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5.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
县环境保护局(7项):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2.建设项目投入(试运行)审批;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4.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竣工验收;5.排污许可证;6.危险废物经营及转移许可;7.在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开展科研、实验等活动的许可。
县水利局(5项)1.取水许可审批; 2.水土保持方案审批;3.河道采沙采石审批;4.涉水建筑物审批 ;5.入河排污口审批。
县国土资源局(9项):1.建设项目圈内用地报批;2.国家建设项目圈外用地报批;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4.农村宅基地报批;5.具体建设项目划拨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方案;6.企业改制及土地处置方案;7.采矿权申请;8.矿产资源补偿费减免审核;9.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
县卫生局(7项):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医师执业证书 ;3.乡村医生审批程序;4.护士执业证书初审;5.公共场所经营卫生许可证;6.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7.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
县文化体育局(7项):1.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2.娱乐经营许可证 ;3.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许可证;4.印刷经营许可证(打字、复印、影印); 5.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6.出版物经营许可证;7.电子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4项):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流动人员婚育证明;3.非农户一孩生育证;4.再生育子女审批。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31项):1.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 ;3.新建、改建、扩建非煤矿矿山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4.非煤矿山探矿、采矿作业备案;5.尾矿库初期建设备案;6.尾矿库竣工验收初步审查 ;7.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设立批准证书; 9.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 10.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 1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甲种); 12.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变更(甲种); 13.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乙种);14.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变更(乙种);15.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定点证书;16.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定点证书变更;17.重大危险源备案;18.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19.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评价报告备案;20.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处置危险化学品生产或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原料方案备案; 21.生产第二、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22.经营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 23.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初审; 24.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初审; 25.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26.烟花爆竹批发许可证;27.建设项目(工程)的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初步设计审查;28.工矿商贸企业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施及作业场所劳动安全审查(审批);29.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从业资格许可证; 30.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从业许可证;31.安全生产中介资格认证。
县残疾人联合会(1项):1.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盈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1项):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2.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3.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4.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登记;5.分公司设立登记;6.分公司变更登记;7.分公司注销登记;8.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9.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10.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11.营业单位设立登记;12.营业单位变更登记;13.营业单位注销登记;14.企业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15.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16.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17.个体工商户登记;18.广告经营设立登记;19.商品展销会登记证;20.市场登记证;21.户外广告发布登记。
盈江县国家税务局(1项):1.税务登记证办理。
盈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1项):1.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
三、相关要求
㈠进驻中心的单位,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一把手负总责,明确一名副职专管,选拔思想觉悟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意识强、有责任心的干部到中心窗口工作。
㈡进驻单位对窗口人员要授权放权,做到既受理又能办理。凡进入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要做到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行为,承诺服务,高效、公开、公正、公平,透明。
㈢对进入中心办理的项目,任何单位不得在中心外有任何审批行为,杜绝多头审批。同时,进驻单位要做好进驻中心项目的档案资料、服务指南等准备工作。
㈣中心已为各窗口单位准备好办公桌椅、电脑、电话,进入中心窗口单位要解决好办证所需的打印机、耗材等。
㈤各进驻单位要对进入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搞好本单位业务培训,熟练掌握本单位法律、法规及办理证照业务。窗口工作人员于2008年6月17日到便民服务中心就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6月18日便民服务中心对外办公正常运行。
二○○八年六月十二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