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人民政府文件
盈政发〔2008〕298号
盈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盈江县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
灾害能力建设十项重大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州属驻盈江各单位:
《盈江县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十项重大措施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盈江县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
地震灾害能力建设的十项重大措施实施方案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十项重大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08〕10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切实做好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城乡综合防震减灾能力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十项重大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08〕103号)要求,切实加强我县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全面提升城乡综合减灾能力。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我县防震减灾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县级地震工作机构,确保防震减灾工作投入力度;进一步建立完善地震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提升地震监测预报能力;依法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全面启动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建设;切实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努力提升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重点抓好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组织实施,逐步推进地震安全科普教育基地、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全面提升地震应急处置能力。
二、切实加强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的抗震设防管理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适时开展全县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大检查
按照国务院关于“有重点的全面防御”的指导方针,切实加强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的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把好抗震设计、抗震施工等各个关口。对重点工程、生命线工程以及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凡进入市政管理程序的工程必须办理建设工作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手续,确保抗震设防要求的科学性、合理性。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力度,积极为农村民居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适时开展全县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和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大检查。
三、建立健全地震应急预案体系,确保全县地震应急工作协调、有序、高效进行
要认真总结今年我县“3•
四、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努力提高地震预报能力
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及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台网正常运行。二要充分发挥网络信息节点工程的作用,建立健全地震观测数据共享机制,提高地震数据使用效率。三要加强地震系统业务人员培训,提高理论和动手能力。要按照“装备更加先进、设施更加完善、监测更加有效、队伍更加精干、管理更加高效、环境更加优美”的要求,切实加强台网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地震监测质量,做到地震速报和日报及时、准确。要建立完善我县震情会商制度,全面提高地震监测预报能力。
五、强化震情短临跟踪机制,尤其是要做好重点时段的地震应急保障工作
要克服少震弱震等麻痹大意思想,牢固树立“震情第一”观念,建立完善并充分发挥地震群测群防网络体系作用,进一步做好我县地震短临跟踪工作,保证震情信息、地震宏观异常信息的及时上报,增强地震应急防范能力和处置能力。尤其要全力做好重大节日和重要会议期间的震情跟踪工作,为县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维护好社会的稳定。
六、建立中小学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稳步提高青少年防震减灾意识和素质
进一步加强与县教育局的联系,逐步建立中小学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地震知识讲座、避震演习、知识竞赛、板报等形式,提升青少年防震减灾的意识和素质,提高青少年地震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