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其他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中医民族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盈政办发〔2008〕143号)

浏览量:3021   作者:盈江县政府办网络管理中心  日期:2008/11/25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盈政办发〔2008143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中医民族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培养一支优秀的中医药人才队伍,不断满足群众就医的中医药诊疗服务需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盈江县中医(民族)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长:赵冬梅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瞿炳生   县卫生局局长

  员:李宗明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卫生局副局长

李继忠   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孙正伟   县卫生局政股股长

李红梅   县卫生局防保股股长

张晓明   县中医院院长

     县人民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制定全县中医药发展规划,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和配合开展中医药工作,落实经费投入,争取各种项目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卫生局政股,主任由王琦同志兼任,人员由孙正伟、赵莉、尹可丽组成。

办公室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中医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拟定和执行全县中医事业(包含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有关中医工作的行政执法,指导并监督实施医护人员执业标准、医疗卫生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负责全县中医医疗机构和医疗技术准入管理;管理和指导中医医疗、教学、科研和信息工作,做好重点学科、特色学科建设、中医继承工作。指导全县卫生中医科研工作,指导医学中医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二OO八年七月九日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