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人民政府文件
盈政发〔2008〕397号
盈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县公路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路网结构日益完善,道路通行情况及运输安全形势总体良好,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仍然存在侵害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给交通运输带来重大安全隐患,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确保我县公路设施和交通安全畅通,进一步提高我县交通运输服务水平,保障行车安全、畅通,
一、隐患排查情况
㈠公路沿线部份村寨公共道口,机耕道口缺少交通指示标志,需按道路实际情况在部份道口增设岔口指示标志;
㈡村寨公共道口及机耕道口两侧种植的高杆农作物(甘蔗、竹篷)及占用公路用地建盖的临时建筑物,影响公路行车安全,需进行整改。建盖的违章建筑物需拆除;道口两侧耕地改种地表性作物,保证道口安全行车视距通畅,保证道口出入车辆及行人安全。
㈢违法搭接的道口及部份村社公共道口,设计不规范,道口泥沙上路、道口坡比过大等情况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各乡镇要组织村社对道口进行整改,改善道口排水及路面硬化工程,对不符合公路标准设计要求、严重危及公路行车安全的道口进行取缔。
㈣公路边部份行道树老化,枯死的树木,要进行砍伐更新,消除安全隐患。
㈤客运、载货车辆在弯道或禁止停放的路段乱停乱放,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和行车安全,需进行清理整顿。
㈥公路两侧未经批准摆放设置的非公路交通标志牌(广告牌) 影响行车视距,占用人行道,需进行清理整顿。
㈦公路边打场晒粮、占道堆放杂物、倾倒废弃物现象突出,需加强宣传管理。
二、公路安全隐患整治
㈠宣传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特别是宣传部门和广电部门要认真开展以“创建平安盈江”和“爱路护路、消除隐患、珍视生命”为主题,以法律、法规及规章的相关规定为基点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宣传标语进行宣传,扩大社会影响,为法律、法规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㈡公路安全整治
⒈整治公路打场晒粮、摆摊设点、以路为市、占道经营、乱接道口等违法现象,切实消除乱堆、乱放、乱建等侵犯路产路权的行为,确保路容路貌整洁、美观、保证道路交通畅通安全。
⒉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切实把此项工作做为安全生产的重点,认真抓好抓实,积极组织宣传教育,通过宣传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村民小组,纠正群众在公路沿线占道堆放粮食、稻谷、甘蔗和在公路边焚烧桔杆、稻草等污染公路、影响畅通的违法行为;收割机具下田作业后禁止污泥上路等污染、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交通、交警、公路管理部门要积极上路宣传彻底根除在公路打场晒粮、焚烧桔杆的不良行为。
⒊任何单位和个人施工维修、占用、挖掘道路时,应征得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同意,并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系,采取措施维护交通秩序,保证通行;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并有防范措施。工作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修复路面和道路设施。
⒋所有营运单位和个人都要做到依法纳税、文明经营、公平竞争、安全行驶。运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保证公路沿线的车辆无乱停乱放现象,做到车进站、人归点,运输服务质量标准化、服务管理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运管部门要加强运行监督,防止抬价杀价、欺行霸市、争夺旅客等现象的发生,确保旅客运输做到安全、正点、及时、舒适,站容、车容、仪容整洁、优美,做到优质服务、秩序良好、环境美化。
⒌公安交警、交通路政、道路运输等部门,要加强对重点道路、重点时段、重点违法行为的管控,从严整治超速行驶、客车超员、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人货混装、无证驾车、占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涉及严重影响行车安全隐患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坚决取缔,把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当前道路交通管理的中心工作来抓;依法加大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对双超车要严处重罚;制止和查处各种违法侵占路产路权、偷盗、破坏公路设施的行为,依法取缔公路沿线的违章建筑和其他违法占道行为,形成严管重治的态势,共同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路产路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⒍逢重大节日期间各部门要加强整治力度,有效的控制各类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事件发生,保障行车安全及公路的安全畅通。
三、整治工作要求
㈠由安监部门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严格依法办事,疏堵结合,积极引导,集中力量进行交通道路违法行为整治;对矛盾突出的要妥善处置,防止因工作简单粗暴而激化矛盾。整治工作中各职能部门之间要互相配合,不得互相推诿。
㈡各乡镇要认真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整治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群众宣传教育工作,确保辖区内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点,充分调动群众主观能动性,形成人人懂法,人人护法的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
㈢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后的长效管理工作。并积极发动群众参与管理、举报违法行为。通过缜密、长效的管理监控,不断总结经验,防止出现反弹,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确保交通的畅通、平安,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利出行。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