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盈政办发〔2008〕164号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新机构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州驻盈江各单位:
由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的需要,对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进行了调整,一是将原就业与失业保险服务中心更名为盈江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二是撤销原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心(农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成立盈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办公室,为副科级机构,承担原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农保等职能。为确保两个新机构业务工作的规范运转,现新成立的机构将启用两枚行政印章和两枚财务印章,从即日起启用盈江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和盈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办公室两枚新行政印章,启用盈江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和盈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办公室两枚财务专用章,同时废止旧印章。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