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盈政办发〔2008〕144号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个体工业调查统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搞好我县个体工业的统计工作,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统计调查体系,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和时效性,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准确数据,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县的个体工业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统计行业范围:林业加工、建筑材料加工、农副产品加工以及采矿业等个体工业。
二、统计时限:2008年1月—6月。
三、调查统计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自行组织完成,审核汇总由县统计局、经济局、林业局完成。
四、各乡镇要切实重视此次个体工业的调查工作。一是要加强对个体工业调查统计工作的领导,组织一定的力量,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性;二是要严把质量关,对个体工业户的资料要进行认真评估,各乡镇负责人对上报的数据一定要搞好审核把关,审核签名后方可上报;三是要杜绝因工作力度不到位产生的瞒报、漏报等现象,县政府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
五、请各乡镇抽派2名工作人员于
六、调查统计结果务必于
二00八年七月十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