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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防汛值班工作的通知(盈政办发〔2008〕111号)

浏览量:3046   作者:盈江县政府办网络管理中心  日期:2008/11/25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盈政办发〔2008111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汛期防汛值班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近日,全州境内普降暴雨,陇川、瑞丽相继发生水灾、洪灾,造成人员死亡、失踪,农作物大面积受损,部分交通道路、桥梁被损毁,部分居民住房被水淹的重大灾情。我县太平、平原等部分乡镇也相继发生滑坡泥石流灾害和水灾,防汛度汛工作形势严峻,各乡镇人民政府务必即日起至930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为切实做好汛期防汛值班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防汛值班工作的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安排部署好汛期防汛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随时处理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

二、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从事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的雨情、水情、工情和防汛抗旱动态,做到有情必报,逐级上报,认真做好值班记录。遇重大突发险情或重大灾情,应按照规定,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带班领导和主要领导,电站、水库等工程发生险情时,在报告乡镇领导的同时上报县人民政府。

三、加强对辖区内防汛值班工作的检查监督,保证本辖区内防汛值班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

四、严肃防汛纪律,确保信息畅通。对违反纪律,没有履行好值班职责和遇紧急重大情况迟报、漏报、瞒报、错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山洪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防范避险工作,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已发生灾情的乡镇,要组织力量全力抗灾救灾,妥善安置好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搞好生产自救,全面准确统计好灾情,并按规范上报程序上报。

六、各乡镇防汛值班安排落实情况于614日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

县政府办值班室电话:8180339,传真:8128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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