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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盈政办发〔2008〕117号)

浏览量:3753   作者:盈江县政府办网络管理中心  日期:2008/11/25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盈政办发〔2008117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州属驻盈江各单位:

《盈江县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六

盈江县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州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并根据《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08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0877号)精神,现提出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主要任务

2008年的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新的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已开展的专项治理取得新进展。同时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推动软环境建设,不断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为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盈江提供有力保证。

抓好“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年初与县委、县政府签订的200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规定了加强软环境建设、派驻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内容;《盈江县人民政府纠风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行政机关四项制度暨软环境建设工作制度的通知》(盈纠办发〔20081号)细化了各级各部门落实“四项制度”、软环境建设的工作制度和2008年任务分解,各级各部门务必认真贯彻执行。同时,要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内部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不得图形式、走过场。县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对各级各部门的四项制度暨软环境建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㈡严格执行价格监管政策,确保市场价格稳定。

县发展和改革局要牵头开展对市场价格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市场价格调控政策的具体措施,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对执法不严、监管不力,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和企业经营秩序的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㈢加大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1.强化社保基金监管。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规范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和使用,加强基金征缴和对财政专户的监督,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实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等行为。加快建立和完善基金风险控制长效机制,确保基金安全,确保基金的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广大群众。

2.强化住房公积金监管。职能部门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做到应缴尽缴、公平规范,为解决城镇职工住房问题发挥更大作用;健全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违规运作、缴纳和挤占、截留、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内部管理,规范运作,改进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方便支取、使用,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

3.强化扶贫、救灾资金等专项资金监管。县扶贫办、审计局、财政局、民政局等部门要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确保扶贫、救灾资金等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扶贫、救灾资金等专项资金行为。

㈣继续加大对涉农、教育、卫生等部门的收费监管,着力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1.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继续贯彻县人民政府纠风办、监察局、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局联发的《关于开展严肃收费纪律加强收费管理进一步推进全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盈政纠办联发〔20071号),县教育局要牵头开展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学校活动,2008年选择一至两家示范学校挂牌“教育收费示范学校”。若出现乱收费现象,则取消挂牌资格。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义务教育区域内均衡发展,逐步解决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收费问题,保障农民工子女与所在地学生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年内完成一中与民中的高中、初中教学集中办学改革。继续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等。严格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凡是与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符合的文件规定一律废止,禁止任何部门和学校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开办有偿补习班。坚持和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及使用情况的年度专项审计制度。继续加强“校财局管”和学校收费公示工作,进一步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合理编制预算,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管好用好教育经费。

2.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积极促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医保结算办法,逐步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进一步完善卫生系统软环境建设制度,县卫生局要建立《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考评指导意见》,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全面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州)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同时规范推进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完善医药价格监管办法,强化药品生产经营监管。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强化生产检查和质量抽查。县卫生局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推进大型医院巡查制度。县纪委执法室要牵头组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执法监察工作。

3.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对涉农乱收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完成对涉农收费文件和项目的专项清理,坚决纠正和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问题。对落实中央和省州惠农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截留、挪用和克扣涉农补贴款等问题。纠正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强拆强建、盲目建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征占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民承包地中的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加强监管的长效机制。督促、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县纪委执法室要牵头组织好抗震民居工程的执法监察。

㈤继续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及节庆工作。

1.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全面清理、审核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单位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着力解决过多过滥问题,实现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并制定长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2.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加强对中办、国办《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的通知》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节庆活动,严肃查处滥用公共财政资金,利用行政权力拉赞助、搞摊派,以及利用举办节庆活动谋取私利等问题。

㈥继续抓好其他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1.继续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督促牵头和责任部门切实承担起治理责任,积极探索推进行政执法改革等源头治理的措施,并纳入常态管理。巩固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等工作治理成果。严格落实《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和上路检查报备制度。

2.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中央、省、州、县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严格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强化对全系统的监管和指导责任。要在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广泛深入开展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观念教育,筑牢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道德防线。没有承担纠风专项治理的部门和行业,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防止成风,取信于民。建立和完善行业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推进部门和行业的文明诚信建设和道德规范建设。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健全部门和系统的内部监督,加强专门机关的外部监督,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特别是要从改革体制机制、解决利益驱动问题入手,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加强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增设软环境建设监测点,坚持正面引导,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

3.围绕纠风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广泛开展对基层站所、学校、医院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的评议。今年将重点评议进驻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等窗口部门。其他未进驻的部门也要按照重点部门评议方法开展自查自评,地区行署纠风办将重点进行督察指导。同时继续对已往已评议的县卫生系统开展政风行风建设跟踪巩固提高工作,进一步转变行业工作作风。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为主线,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创新“政风行风热线”的工作形式,不断提升质量和水平,扩大覆盖面和参与面,提高办结率和满意度,特别是要注重纠正发生在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部门和行业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县广电局要于年内策划“政风行风热线”的电视节目方案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实施,县纠风办要于年内策划百人、千人软环境建设评议活动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实施,以形式多样的创新载体活动推动全县的软环境建设。

二、主要措施

㈠严格落实责任制。

各乡镇、各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各纠风专项治理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抓紧制订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牵头单位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协办单位要积极协助、主动配合,各负责单位之间要加强联系,及时交换意见、沟通情况,齐心协力抓好工作。县纠风办要切实搞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县纠风办将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有关纠风工作、软环境建设、派驻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考核办法,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纠风工作情况进行责任考核。

㈡加强监督检查。

各乡镇、各部门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把监督检查贯穿于纠风工作的始终。各纠风专项治理牵头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参与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搞好专项检查。要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检查与调研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要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予以总结推广。对于造成重大影响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有选择地进行公开曝光。

㈢依法依纪查处不正之风案件。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查处案件作为推动纠风工作的有力抓手,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注意跟踪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建立健全部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办案的机制,做到有案必查、有线索必深究。要进一步提高查处案件的效率,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受理、从快查处、按时办结、及时反馈。坚持依法依纪办案,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要严格追究责任。要注重发挥查处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查处案件,切实达到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完善机制、教育警示的目的。

㈣从源头上防治不正之风。

各乡镇、各部门要以深化改革和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统揽各项纠风工作,认真抓好中央、自治区、地区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不断把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引向深入。要密切结合实际,把纠风工作寓于各项政策措施和业务管理之中,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逐步铲除滋生蔓延不正之风的土壤和条件。同时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开拓思路,创新方法,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各种不正之风。

㈤材料报送要求。

各乡镇、各单位要及时将年度纠风工作(含软环境建设、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方案和工作总结报于县政府纠风办,0692-8114938,传真0692-8187776,电邮jfblong139.com

    附:2008年纠风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解表

 2008年纠风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解表

主要任务

主办单位

主要协办单位

监督单位

落实价格监管政策

县发展改革局

县财政局、县工商局

县监察局、县政府

纠风办

落实惠民

政策

县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农业局

县发改局、审计局

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县农业局

县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局、法制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财政局内)

治理教育乱收费

县教育局

县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

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县卫生局

县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局

治理公路“三乱”

县交通局

县公安局、林业局、农业局

社保基金监管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县财政局、人行、地税局、审计局

住房公积金监管

县建设局

县财政局、人行、审计局、审计局、银监办

扶贫资金监管

县扶贫办

县发改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审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宗局、农行、信用社

救灾资金监管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人行、审计局

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和节庆活动

县监察局、

县政府纠风办

县法制局、发改局、经济局、人事局、民政局、财政局、编办

县政府

办公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被评部门、单位

 

县监察局、县政府

纠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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