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其他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广丘北经验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实施意见(盈政办发〔2008〕261号)

浏览量:3574   作者:盈江县政府  日期:2009/1/12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盈政办发〔2008261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深入推广丘北经验实施

“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州属驻盈江各单位:

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广丘北经验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德政办发〔2008209号)精神,为切实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从源头上消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好农村群众出行难、出行不安全的问题,就进一步推广丘北经验,促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好转,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推广丘北经验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村道路安全与广大农村群众生产生活休戚相关。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对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点的高度,把深入推广丘北经验,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服务“三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好落实。要结合实际,全面、深入地抓好丘北经验的推广,明确具体到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切实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通过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进一步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㈠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领导、部门监管、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通过抓实源头、完善设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积极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㈡工作目标。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要求,通过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得到有效改善,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获得明显提高;农村群众的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和文明意识显著增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低速货车、拖拉机和三轮汽车违法栽人现象得到彻底治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逐年减少。

三、完善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机制,切实加强对推广丘北经验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

成立盈江县邱北经验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县人民政府分管交通和分管公安交警的副县长担任,县政府办、交通局、公安局、财政局、交警大队、农业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地税局、工商局、运政所、稽查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组及路、站、运一体化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对应副主任担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组成,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事务工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组设在县交警大队,由县交警大队大队长任组长,重点负责制定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农村客运机动车、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工作;路、站、运一体化工作组设在县交通局,由县交通局局长任组长,重点负责制定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培育农村客运市场的措施办法,牵头拟制加快发展农村客运市场的实施意见,组织实施路、站、运一体化建设等工作。各乡镇要设立对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要成立相应的推广工作办公室。

四、整合资源、整体联动,全面落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各项任务和措施

㈠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按照“政府投入为主,民间投资为辅”和“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谁管养”的原则,采取出让农村客运班线经营权和鼓励私营企业等社会力量投资修路、护路等方式,逐步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提高通路率和通车率。县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资金,专项用于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治工作。交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公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进一步加强县乡以下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工作,在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设立警示标志牌,完善隔离、防撞等安全防护设施。要制定农村客运发展规划,落实路、站、运一体化建设,坚持新建农村道路与农村客运站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力争到“十一五”末,实现85%以上乡镇建有客运站,乡镇客运班车通达率达到99%,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达到85%。每年改善农村道路不少于150公里,并在公路危险路段安装1000以上波形防护栏(墙、墩),设置 20块以上永久性交通安全警示标志牌。

㈡采取优惠政策,培育农村客运市场。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客运交通的政策扶持力度;积极落实省、州相关文件精神,鼓励社会力量从事农村客运,对从事农村客运的车辆,从车船使用税、养路费、运管费、客运附加费等方面给予优惠,优惠扶持政策暂实行3年。公安部门要对新增农村客运车辆的注册登记号牌工本费减免50%。车辆检验企业要对农村客运车辆每年的安全技术检验费减免50%。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客运企业的扶持。国土资源部门制定扶持农村客运站及农村道路建设的土地使用政策。严格按照德政办发〔2008209号文件要求,对农村客运车辆减免养路费、运管费、客运附加费等交通规费,对专营县到乡(含乡以下)的农村客运车辆,养路费按现行标准征收,客运附加费减半征收;专营乡以下的农村客运车辆,养路费、运管费按50%的比例征收,客运附加费全减。对同时期满足4个条件(即:依法取得营运许可,依照主管部门核定的线路、站点和时间运营,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票价,对老年人、残疾人、学生、伤残军人等提供减免票优惠)的公共汽车和在本县内或者毗邻县间至少一端在乡村的班线客运汽车,经县级地方税务机关核准并出具免税证明,给予免征车船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交通、公安提供的农村客运车辆资料,对农村客运经营者减免工商行政管理费。地方征收的客运车辆其他税费,由县推广丘北经验领导小组在规定权限内制定减免办法,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㈢整合多种力量,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实战,统一整合公安、交通、农业、安监以及专兼职协管员、基层监督员、义务协管员的力量,发挥整体合力,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勤务模式,调整增加执勤站点,延伸道路交通管理范围,扩大管理覆盖面,有效防止农村道路漏管失察。进一步建立完善“一盯一”、“一帮一”的监管办法,按照户籍管理方式,建立农村客运机动车及驾驶人登记簿,实行“一车一档”,全面落实对农村客运驾驶人的监管工作。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客运机动车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强化农村道路的巡逻管控,严肃查处和严厉打击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车辆审验,严防报废车辆流入农村。交通、运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客运企业的监管,督促客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同时与公安交管部门共同加大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农村客运创造和谐平安的环境。农业(农机)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工作,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培训机构培训质量的监管力度,严把培训、考试、审验和农机市场准入关,增强农机人员交通安全意识,严防超范围营运和违法载客。安监部门要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加大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倒查力度,坚持有过错必追究的原则,严肃追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五、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切实规范农村客运市场秩序

结合我县乡镇特点和客运情况,按照突出重点,逐步推进的原则,通过调查摸底,确定首批在坝区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主要分为两条线路,一条是平原—太平—芒允—芒线—姐帽—弄璋—岗勐—平原线路,该线路全长68公里,路面为二、三级柏油和弹石混合路面,经过3乡镇,总人口8万余人,日均客流量10002000人,目前该线路共有3个车队224辆微型面包车经营农村班线客运,其中弄璋芒线车队129辆,太平芒允车队95辆。干线运力已能满足运量需求,但从乡镇至村社的部分支线上运力还不能满足运量需求,群众出行难的问题仍相对突出。第二条是平原—岗勐—旧城—新城—芒丙—平原线路,该线路全长51公里,路面为一、二、三级柏油和弹石混合路面,经过3个乡镇,总人口5万余人,日均客流量10001500人,目前该线路共有2个车队116辆微型面包车经营农村班线客运,其中旧城、新城车队99辆,芒丙车队17辆。干线上的运力与运量已平衡,现有运力已能满足群众出行需求。但平原—旧城—新城线路干线至村社的部分支线上运力还不能满足运量需求,农民群众出行难、乘车难的问题仍相对突出。

根据现有实际情况,从节约成本、保障安全、保护现有经营者利益的角度出发,将确定的两条线路的每条线路现有经营者,采取入股方式联合组建两个公交公司,确定法人,实行定线、定车、定点、定时、定型循环对发,运营中统一车型、统一标志、统一排班、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票价。在组建公司过程中,根据原车主线路经营年限,车辆价值,按自愿原则采用101151的方式进行组建,每个公司可继续保留1020辆微型面包车经营干线至村、社的支线,解决群众出行难、乘车难问题,但必须统一纳入公司管理;对部分不愿意接受改造的原有经营者,可继续在原线路上参与公交车同线营运,实行优胜劣汰,公平竞争,但4年经营期限满后必须退出市场,最终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管理模式。公司组建后,要建立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落实公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相关安全管理职责措施,按照《公司法》、《股份制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化管理。公司改造过程中,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广泛动员,充分利用各种途径认真宣传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的重要意义和做好原班线个体经营者的思想动员工作,确保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善后处理工作和社会稳定。

六、分级负责,落实责任,狠抓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道路交通安全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真正把这项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抓紧抓好,促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各乡镇人民政府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部署,抓好督促落实。县推广丘北经验办公室要做好协调、督促工作,确保推广实施工作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县推广丘北经验办公室将组织检查组对各乡镇和相关单位推广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对推广实施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行政问责事项严肃问责;对责任落实、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彰。

                                                  〇〇八年十二月三日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