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盈政办发〔2008〕263号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进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行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5〕156号)、州人民政府德府发〔2006〕16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盈江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张宏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段继波 县人民政府法制局局长
成 员:李鹤洲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线加然 县财政局副局长
徐绍省 县监察局副局长
思晓德 县司法局副局长
张 林 县经济局副局长
张林勇 县商务局副局长
何忠海 县审计局副局长
赵加强 县编办专职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办法制科,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段继波同志兼任。
二○○八年八月十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