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人民政府文件
盈政发〔2009〕72号
盈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奖励2008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2008年盈江县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和相关企业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平安、创佳绩、争一流”的总体奋斗目标,认真落实“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任务,强化目标管理,严格监管监察,狠抓事故隐患整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根据2008年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和重点企业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县人民政府组织考核组进行了综合考核。经考核评定,决定奖励如下:
一、乡镇责任制考核情况
优秀乡镇:太平镇人民政府,奖励5000元整。
良好乡镇:旧城镇人民政府、勐弄乡人民政府、苏典乡人民政府,各奖励3000元整。
合格乡镇:平原镇人民政府、昔马镇人民政府、卡场镇人民政府、盏西镇人民政府、弄璋镇人民政府、油松岭乡人民政府、新城乡人民政府、支那乡人民政府、那邦镇人民政府、铜壁关乡人民政府、芒璋乡人民政府,不奖不惩。
二、县直单位考核情况
优秀单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各奖励5000元整。
良好单位:县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交通局、县环境保护局,各奖励3000元整。
合格单位:县教育局、县经济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旅游局、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局、盈江农场,不奖不惩。
三、重点企业考核情况
优秀企业:盈江县供电公司、盈江县星云公司、德宏凯瑞大盈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盈江县鑫峰元盛矿业公司、德宏英茂糖业有限公司弄璋糖厂、盈江县芒桑水泥厂、盈江县红盈公司、中石化盈江支公司,各奖励2000元整。
合格企业:盈江县振盈建筑公司、盈江县盈星物资有限公司、盈江县腾飞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德宏英茂糖业有限公司平原糖厂、盏西糖厂、盈江县溥源矿业有限公司、盈江县湘菊矿业有限公司、盈江县剑雄水泥厂、盈江县允罕水泥厂、盈江县光明矿业有限公司、盈江县多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盈江县泉发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盈江县槟榔江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盈江县支那河水电开发公司、盈江县勐源水电有限公司、盈江县木笼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不奖不惩。
四、乡镇安监站考核情况
优秀安监站:平原镇安监站,奖励2000元整。
良好安监站:太平镇安监站、旧城镇安监站,各奖励1000元整。
合格安监站:昔马镇安监站、卡场镇人民政府、盏西镇安监站、那邦镇安监站、弄璋镇安监站、油松岭乡安监站、新城乡安监站、支那乡安监站、勐弄乡安监站、苏典乡安监站、铜壁关乡安监站、芒璋乡安监站,不奖不惩。
五、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奖励
依据《盈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责任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征收管理规定(试行)》(盈安委发〔2007〕8号文件),对获得安全生产优秀和良好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责任人刘学刚、杨边建、叶绍平、李德松、刘盈和、杨华、杨清向、郭美苍、李连宏等九位同志给予表彰,并分别给予个人奖励1000元整。
二○○九年三月五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