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人民政府文件
盈政发〔2009〕74号
盈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奖励2008年度消防安全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2008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坚持以防火、灭火为中心,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强化全民消防意识,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快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全县抗御火灾的能力明显增强,火灾形势基本稳定,实现了连续13年无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好成绩,为保障我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2009年全县消防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盈江县2008年政府消防工作责任状考核评分细则》,经县人民政府对2008年度消防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决定对以下单位给予奖励:
一等奖:那邦镇人民政府,奖励2000元;
二等奖:铜壁关乡人民政府、平原镇人民政府,各奖励1500元;
三等奖:油松岭乡人民政府、卡场镇人民政府、旧城镇人民政府,各奖励1000元。
希望受到表彰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力争在2009年里取得更大的成绩。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全力落实好2009年的消防安全工作,不断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为创建平安盈江、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一个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九年三月五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