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人民政府文件
盈政发〔2009〕73号
盈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奖励2008年度交通安全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2008年,全县上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交通安全工作的会议精神,严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各项管理工作措施的落实,积极推动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表彰先进,激励后进,进一步推动2009年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盈江县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对各乡镇人民政府2008年度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决定对2008年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一、先进单位
盏西镇人民政府荣获2008年度“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工作先进集体”一等奖,奖励人民币3000元。
那邦镇人民政府、平原镇人民政府荣获2008年度“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工作先进集体”二等奖,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
油松岭乡人民政府、勐弄乡人民政府、昔马镇人民政府荣获2008年度“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工作先进集体”三等奖,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二、合格乡镇
旧城镇、支那乡、芒璋乡、新城乡、弄璋镇、卡场镇、铜壁关乡、太平镇、苏典乡,综合考核评定为合格,不奖不惩。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力争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的成绩。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有效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为建设平安和谐盈江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〇〇九年三月五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