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3)》(云南省总河长令第5号)《云南省河长制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美丽河湖评定指南(试行)>的通知》(云河长组发(2020)3号)和《2021年盈江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总河湖长令第7号》的相关要求,加快推进全县美丽河湖建设,创建美丽宜居盈江,通过相关部门准入自评、公众评价、专业技术评价等程序,支那河、大盈江水利风景区、回龙河水库符合美丽河湖要求,评定为2021年度县级美丽河湖,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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