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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浏览量:12263   作者:  日期:2021/11/21

为有效应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当前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进出盈江县管控措施

(一)进入盈江县

1.14天有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一律劝返。若已进入盈江县,高风险地区一律实行“14+7”管理,即:14天集中隔离管理、7天居家健康监测;中风险地区实行7天集中隔离管理。期间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2.其他地区旅居史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云南健康码”“德宏抗疫情”和“通信行程卡”三码绿码,在体温正常的情况下通行。

(二)离开盈江

非必要不离盈,确需离盈的,到所在村(社区)报备并签订离盈承诺书(附件)一式二份,一份由村(社区)存档,一份由个人自持到卡点进行查验,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双采双检”或“鼻拭子”),“云南健康码”、“德宏抗疫情”和“通信行程卡”绿码(绿卡),在体温正常的情况下通行。   

二、进出抵边乡镇严管区管控措施

(一)抵边村寨原则上不进不出。

(二)非必须不离开抵边乡镇,因病、因丧、因学、因公务等特殊原因确需离开抵边乡镇严管区人员,需持《盈江县进出边境乡(镇)人员审批表》,由乡镇主要领导审批后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离开。

(三)进入抵边乡镇的人员须经进入的村民小组、村委会同意,报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并持《盈江县进出边境乡(镇)人员审批表》、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码登记测体温,配合查验后进入。

三、非管控区有序复工复产复学

(一)全县KTV、歌舞厅、酒吧、慢摇吧、演艺吧、网吧、游戏厅、电影院、珠宝玉石毛料销售场所、展销场所等重点场所继续暂停营业,餐饮单位继续暂停提供堂食,可提供打包和线上外卖服务。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台球室、健身馆、游泳馆、洗浴、足疗、美甲店、美容院、按摩养生馆、托幼机构、校外民办教育机构、驾校、文化馆、诊所、景区室外场所等重点场所,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关于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8月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82号)要求,可恢复营业。各营业单位严格控制活动人数,严禁规模性聚集。各行业主管部门定期督导检查营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如存在问题,立即勒令停业整改。    

(三)零售药店继续暂停对外销售感冒、退热、咳嗽、腹泻、抗病毒、抗生素(抗菌)等“一退两抗”药品(包含有上述功能药品),对需要上述药品的群众,要告知其及时前往指定发热门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学校有序安排学生错峰错时上下学,教职工、家长和学生减少外出,做好上下学途中的个人防护,学校每日向学生家长收集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如有异常要及时报告。    

(五)继续暂停联欢聚餐、宗教活动、宗亲同学聚会、文艺演出、民俗节庆、广场舞等群众聚集性活动;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制度,白事按要求向所属村(社区)报备,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六)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政务服务窗口等人员流动较大的重点场所,按照“限量、错峰、有序”要求,严格落实扫码验码、测温、消毒、通风、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严格控制线下采购和人员进出。鼓励线上方式进行消费,提倡网订店送、无接触交易等便利服务。

对拒不执行相关工作要求,干扰、阻挠疫情防控工作,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一律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通告内容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

 

附件: 疫情防控离盈承诺书 

 


 

盈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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