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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政办发〔2021〕108号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浏览量:10176   作者:  日期:2021/12/1

盈政办发〔2021〕108号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盈江农场管理委员会,县直有关单位,中央、省、州属驻盈江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4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1〕17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德政办发〔2021〕20号)精神,结合盈江实际,推进盈江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准确把握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基础性、公益性定位,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科技支撑,提升能力建设,严守安全底线,落实属地责任,奋力开创盈江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县级统筹谋划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行通盘考虑。到2025年,形成组织机构完善、投入渠道稳定、技术装备精良、服务保障有力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现代化作业指挥水平稳步提升,人工增雨防雹关键技术应用纯熟,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管理机制和政策环境更加优化,人工增雨作业影响面积达到780平方千米以上,人工防雹作业保护面积达到240平方千米以上。到2035年,推动盈江县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服务能力和科技创新水平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二、做好重点领域服务保障

(三)强化农林气象服务。针对盈江县粮食、烟叶、甘蔗、蚕桑、果蔬、坚果、茶叶、林产业等特色产业种植区域和其他重要经济作物主产区,开展干旱、冰雹等灾害的评估和风险区划。在农事关键期,联合开展研判,科学加大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的范围和强度,有效降低灾害损失,为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保驾护航。(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云南香料烟公司盈江生产部,各乡镇(农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支持生态保护与修复。盈江县是云南省建设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和生物多样性宝库的重点区域。积极开展常态化、专业化人工增雨作业,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涵养水源、水土保持、大气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库增蓄水等方面的作用。(县气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农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做好重大应急保障服务。针对全县森林草原火灾火险、干旱、冰雹、空气环境污染、异常高温等灾害事件防御和重大活动保障需求,建立完善人工影响天气试验演练和应急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加强技术储备,及时启动相应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重大应急处置和重大活动开展提供服务和保障。(县气象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各乡镇(农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增强基础业务能力和科技水平

(六)提升监测与指挥能力。聚焦盈江县人工影响天气重点作业区域,补充建设雨滴谱仪、自动气象站等地面气象探测设备。在盈江县规划建设一部X波段双偏振多普勒雷达,与德宏新一代天气雷达形成有益互补,构建全覆盖、高精度的云水资源综合立体探测系统。推进县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作业指挥平台建设,强化云降水数值预报系统的本地化应用,提高作业条件识别能力和科学调度决策水平,促进人工影响天气监测预警、指挥作业和效果评估能力的综合提升。(县气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农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作业能力和科技水平。调整优化现有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点布局,在盈江县烟叶规划核心区、雹灾多发区、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主产区和生态保护区,结合需求增设地面固定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点;推进人影地面烟炉增雨等作业装备自动化、信息化建设,扩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影响区范围。“十四五”期间淘汰落后和老旧火箭等装备,加快列装安全性能更高的作业装备,推广应用高效、安全、绿色作业弹药,更新和配备流动作业车辆。完成作业点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建设,实现对作业平台、装备、弹药库的远程监控和实时风险监控预警。加大开放合作力度,吸收、借鉴省内外先进技术成果,不断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等新技术在人工影响天气领域的应用,提升云水资源评估、作业条件监测预报、作业效果检验评价等能力和水平。(县气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农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安全监管体系

(八)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有关实施细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将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列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制定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依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农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监管。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各部门间紧密协作,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加强作业装备安全管理,依法审批许可弹药购买、运输,严格执行民爆专库存储和流向信息登记制度。落实空域申请、作业安全保卫、作业站点巡查等工作制度。建立作业点进点审批制度,作业点未达到规定安全等级、装备未进行年检、人员未经培训合格的严禁进点作业,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县气象局、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人武部,各乡镇(农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依法依规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加强作业人员的备案和培训,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劳动保护、人身意外伤害和公众责任保险等保障制度。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类组织依法依规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有关活动,切实提升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县公安局、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县气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农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保障机制

(十一)强化组织领导和部门联动。进一步建立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职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和作用,切实做好对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指导和统筹规划。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建立有效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协同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工程建设、科技应用、业务运行保障及监管、协调和服务等方面工作。(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农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健全工作机构及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切实落实《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和《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保障能力的通知》,县人影办应充分发挥作用,负责日常管理,协调人影发展和组织开展人影工作。县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机构(含指挥中心)应按符合规定的人数采取聘用专职人员或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保障人员配置到位。加强基层专业化作业队伍建设,强化技术培训,健全聘用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探索作业人员纳入民兵预备役管理的措施和办法。提高作业人员待遇,按照规定落实完善津补贴政策,保障合理待遇,配强骨干力量,稳定人员队伍。(县气象局、县人武部、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农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切实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县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优化投入结构,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有关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县级主要负责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和保障能力建设,每年每个增雨防雹作业点按照不低于25万元保障运行维持费。建立完善农业、林草、水利、烟叶、保险等主要受益行业或部门对人工增雨防雹的长效投入机制,并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按需求逐年提高投入比例。(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云南香料烟公司盈江生产部、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各乡镇(农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进一步加强科普宣传。将人工影响天气科普宣传作为公益宣传的重要内容,利用多种方式和手段,在城乡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认识。对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县气象局、县委宣传部、县科协、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农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盈政办发〔2021〕 108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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