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政协盈江县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案办理基本情况
2022年,县人民政府共收到政协盈江县十六届第一次会议委员提案145件,截至8月30日,承办单位已全部作出了书面答复,期限内办复率达到100%。从办复结果看委员所提问题已落实和被采纳的(A类)80件,占承办总数的55%,较上年上升21%;委员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42件,占承办总数的29%,较上年下降了15%;委员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C类)23件,占承办总数的16%,较上年下降6%。
二、政协重点督办件的办理情况
2022年,经县政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确定16件事关全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群众关注度高的提案作为重点提案,其中交由政府系统承办的有13件。目前,所提提案已解决或被采纳的10件,占总督办数的77%;列入计划逐步解决3件,占总督办数的23%。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一)杨新月委员提出的“关于更新大盈江广场和盈湖公园广场公共健身器材的建议”(4号提案)。由县教育体育局承办,建议已被采纳。目前已申请10万元提案专项经费解决。
(二)黄夏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业产业技术人才队伍培育,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的提案”(9号提案)。由县农业农村局承办,提案已解决。近年来,盈江县以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项目为依托,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人员队伍补充和培养,加强对县乡基层农业推广站的技术骨干培训,创造机会“送出去”到云南农业大学及各农业职业机构培训,让骨干人员及时掌握、更新自身知识结构,更好地服务指导农民,使其成为高效服务乡村振兴的骨干力量。
(三)姜永寿提出的“关于尽快恢复那邦口岸的提案”(20号提案)。由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承办,提案已解决。那邦通道货运业务功能项目已于2022年6月14日竣工,并于6月15日得到州商务局(口岸办)的验收,6月16日开始进口玉石。
(四)王康委员提出的“关于出台澳洲坚果产业发展措施,助推产业振兴美丽乡村的提案”(32号提案)。由县林业和草原局承办,提案已解决。盈江县于2021年出台《盈江县澳洲坚果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规划总投资9.41亿元发展澳洲坚果产业;2022年盈江县“一县一业”澳洲坚果产业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投入省级“一县一业”专项资金3000万元、县级整合涉农资金3703万元、中央造林补贴资金250万元用于澳洲坚果产业发展。
(五)哏艳兰委员提出的 “关于推进一线教师外出学习先进教育教学知识和管理技能的提案”(35号提案)。由县教育体育局承办,提案已被采纳。近年来,盈江县教师培训工作按照省州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主要以集中培训、跟岗研修、网络研修等培训方式,通过参加国家、省、州、县级培训和校本培训等各层级培训,实现了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不断提升教师综合素养。
(六)班鼎盈委员提出的“关于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打造盈江县观鸟旅游环线的提案”(45号提案)。由县文化和旅游局承办,提案已被采纳。自2016年以来,我县已整合各部门资金5000余万元,建设了太平石梯犀鸟谷道路、石梯特色村寨、民宿、观鸟塘等,初步形成了一定的旅游接待能力,培养了一批鸟导等致富带头人,带动了群众增收致富。2022年还编制了《中国犀鸟谷国际生态旅游区开发运营策划》,待条件成熟后实施。
(七)杨钰珏委员提出的“关于帮助整治盈东社区泰安小区新安巷露天沟渠的提案”(129号提案)。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提案已解决。泰安小区新安巷存在露天沟渠的问题,县住建局通过实施的盈江县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对该段沟渠和所属小区进行了全面改造。目前,项目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
(八)张清明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木乃河水源林保护问题的提案”(132号提案)。由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承办,提案已落实。盈江县已编制完成木乃河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方案并通过政府常务会审议,一级保护区补偿268万元,二级保护区补偿200万元。县财政局每年拨付200万元用于水源地生态林保护。
(九)赵根荣委员提出的“关于重视中小学生劳动实践教育的提案”(145号提案)。县教育体育局承办,提案已被采纳。劳动技术课程是学校基础教育的必修课程,各学段都有规定的课时。目前,我县劳动教育课程从小学、初中到高中已基本做到了全覆盖。
(十)张厚斌委员提出的“关于盈江在新时期打造珠宝文化产业链实现全产业链人民群众共同富裕梦的提案”(147号提案)。由县翡翠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提案已采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珠宝玉石文化产业发展,2022年2月25日,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为双组长的县翡翠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抽调5名干部脱岗办公,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县翡翠产业办的成立就是在积极寻求在疫情防控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将翡翠产业“管活”的工作思路,谋划好“盈江翡翠”品牌全产业链发展规划,用“盈江翡翠”品牌推广“翡翠盈江”文化名片。4—8月,县翡翠办组织了盈江县五届翡翠公盘开盘活动,成交额达2.57亿元,带动旅游收入1.38亿元,带动劳动力就业7000余人,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受到了省委效能办的表扬。
(十一)郝运帮委员提出的“关于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一点建议的提案”(42号提案)。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提案已列入计划实施。近年来,盈江老旧小区改造,因建设资金短缺、各类市政设施分属不同部门管理等问题,使各类管线改造建设不能同步进行,建设时序不一,难以同步推进。
(十二)李朝绍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的提案”(92号提案)。由县民政局承办,提案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按照50年发展规划,满足30年安葬需求建设,县城区规划建设县级中心公墓2个,除平原镇外每个乡镇建设一个中心公墓,共规划建设16个公益性公墓。目前,县级中心公墓正在推进征地工作;弄璋镇公益性公墓正在办理土地报批手续;太平镇、勐弄乡、那邦镇、卡场镇、支那乡、昔马镇、苏典乡、芒章乡等公益性公墓已明确选址,龙瑞公司正在开展测绘工作。盈江县殡仪馆已于2022年2月28日开始试运行。
(十三)王宇伟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出台《盈江县城市管理办法》的提案 ”(153号提案)。由县政府办承办,提案正在办理。《盈江县城市管理办法(试行)》初稿,目前正在结合各部门反馈意见进行第二稿修改,待修改完善后将进行听证,定稿后报政府常务会审定,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查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三、提案办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县政府始终对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在坚持近些年来形成的有效办理机制基础上,不断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各承办单位紧紧围绕提高委员所提问题解决率和满意率这个中心,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沟通协调,按照提案中所提出的事项及要求,加强调查研究,积极与委员面商,根据政策规定和现有条件,实事求是地给予办理和作出答复,通过办理委员提案,有力促进了政府各方面的工作。
(一)对符合现行政策又有条件解决的提案事项及要求都给予及时解决(A类)。如:关于全力扶持本土企业发展的提案、关于制定保护关心爱护一线医务人员措施的提案、关于优化高中教师鼓励和奖励机制的提案,关于加强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提案、关于出台澳洲坚果产业发展措施,助推产业振兴美丽乡村的提案、关于盈江殡葬火化厂尽快投入使用的提案等80件提案已落实或被采纳。
(二)对科学合理但目前条件还暂时难以解决的提案事项及要求,努力争取尽快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B类)。如:于加大疫情防控边境物理拦阻设施建设资金保障的提案、关于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的提案、关于提升村社干部工资待遇水平的提案、关于加快落实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提案 、关于昔马镇“村村亮起来”的提案等42件提案,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将进行专题研究,尽快启动相关工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项目给予解决。
(三)对建议事项及要求不符合现行政策或因权限、资金等因素限制,确实难以解决的,如实向委员讲明情况和原因(C类)。如:关于将盈江县第一初级中学更名为平原镇中学的提案、关于解决江心坡地区适龄儿童就学难的提案 、关于“纠正新版盈江县区划图部分界线”的提案、关于加快芒胆大桥建设进度的提案、关于修通平原至昔马二级公路的提案、关于提高特殊儿童生活补助的提案等23件提案,因暂时无法解决或者与上级政策不相符,已向提案委员说明情况,并得到委员们的理解和支持。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
政协盈江县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在县政协及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虽已全部办理完毕,但与委员们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办理过程中主动性不高,没有早安排、早部署,办理工作滞后。部分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还有重答复、重程序、轻实效情况存在;二是调查研究不够。少数承办单位办理工作力度不强,与委员协商不够,没有较好地落实领导牵头办理的要求,简单交由部门科室提出意见,领导签个字,草草了结,调查研究不够,“回头看”的工作还有差距;三是协调联动不够。少数需要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办的提案,单位之间协调配合不够,未形成解决问题的合力,存在相互推诿现象。
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努力在“落实、沟通、满意”上下功夫。
(一)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我们将在办理工作中,结合作风效能“双革命”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认真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把维护好群众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二)进一步提高办理标准。要求承办单位加强对承办人员的法制教育,认真组织学习有关办理工作的规定,不断增强依法办理的自觉性。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解决和处理问题,依照法定的时限和程序开展办理工作,及时公开办理情况。继续坚持对重点提案采取重点办理的做法,认真筛选和确定各部门办理的重点提案,通过全力攻坚,促进一些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和落实。对所有的办理答复函件,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审核、签发,给委员一个实实在在的答复。
(三)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要求各承办单位在办理中做到与委员面对面协商的同时,切实做到办理人员、办理责任和办理时限“三落实”。继续坚持办理工作通报制度,通过印发《督查通报》,公布一定时期内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办理工作的好思路、好做法,加快办理进度,使委员提案在各项工作中真正发挥实效。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