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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政办发〔2022〕106号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盈江县城乡园林绿化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浏览量:6740   作者:  日期:2022/10/11

  

各乡镇人民政府、盈江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盈江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州属驻盈江各单位:

《盈江县城乡园林绿化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已经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010

(此件公开发布)

 

 

 

盈江县城乡园林绿化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

 

为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提高盈江县城乡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统筹推进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云南省城市绿化办法》《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城乡园林绿化提升三年行动实施(2022—2024年)》精神,结合盈江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围绕省委一个筑牢”“三个全面生态战略,紧扣乡村振兴和省委、省政府德宏现场办公会定位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以全面提升城乡绿化水平、改善人居环境质量为重点,实施全县动员、绿化盈江植树行动,推进城乡园林绿化提质增量,统筹推进绿色产业发展,让青山绿水造福人民,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立足盈江独特的自然资源和生态优势,积极探索依托生态资源促进经济发展的有效路径,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推进生态资源发展项目化、产业化。促进全县绿化设计总体框架下的点、线、面有机结合,县城、乡镇集镇区域内形成林荫路和绿化堤岸为轴线,以城市公园广场、乡镇集镇、单位庭院、村(社区)、自然村组(小区)和居家绿化为支撑点,统筹县城、乡镇、村(社区)及周边等绿化体系建设,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统一协调可持续发展。

2.坚持规划引领、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无规划不建设、严格按规划建设的原则,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盈江县生物(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等规划编制,统筹实现规划谋绿、科学建绿、管护养绿的一体化绿化体系建设,着力打造县城园林化、乡镇森林化、村(社区)精品化生态系列,推进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结合盈江城乡历史、气候、地形、文化等自然和人文资源禀赋,协调城乡和周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优化城乡绿地系统布局。城市绿化要满足城市健康、安全、宜居的要求;乡村绿化要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推动美丽宜居建设,顺应自然地理格局。注重增绿提质、裸地绿化、建管并重,因地制宜,科学选择绿化色叶树种草种,积极采用乡土树种绿化,不断提升城乡园林绿化综合品质和服务效能,打造绿化特色鲜明的城乡风貌。

3.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原则。创新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支持、全面参与的城乡绿化机制体制,探索建立城市绿地管护承包责任制,将部分城市绿地管护责任划分至单位或个人。坚持把城乡园林绿化发展与改善人居环境紧密结合,调动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绿化的积极性,构建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的长效发展机制,营造人人参与绿化美化、共建共享美丽家园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用三年的时间,重点围绕城乡市政体系、公路体系、河道体系、裸土绿化、单位村组、居家庭院等六个方面,推行十个绿化行动,全面构建点、线、面相结合和县、乡、村、居四位一体的城乡园林绿化体系。2022—2024年,县城规划区绿地率每年增幅不低于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每年增长不低于0.5平方米;新建或提质改造1个综合公园。力争通过三年行动,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力争县城规划区绿化覆盖率达44%以上、绿地率达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少于13平方米;居住区附属绿地率达37%以上,商业中心绿地率达25%以上;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90%;城乡生态意识深入人心,公路沿线、河道堤岸、乡镇集镇、村(社区)、村组(小区)等绿化特色彰显,大幅提升,营造全县各类园林植物长势良好,绿地布局均衡,服务功能完善,园林景观优美,绿化特色明显的生态格局。

二、统筹推进十个行动

(一)实施绿色图章行动。实施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等城市绿化工程,建设单位须将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报园林绿化部门审核通过并加盖绿色图章方可实施。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对房地产开发、市政建设、旅游康养、工业等建设项目进行规划审查时,需会同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同步审查附属绿化用地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达标并加盖绿色图章后,方可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将绿化审查意见纳入规划竣工验核内容,不按批准设计方案实施绿化工程的,项目不予验收。报批的建设项目应将不低于10%的项目绿化指标与城市及周边绿化相结合。(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

(二)实施市政体系绿化提升行动。坚持突出重点、合理布局、提质增效、一路一景、绿美结合原则,新建道路绿化实施与原有道路绿化有机结合进行提升改造;对现有各类用地上长势不良、老化退化、形态受损严重的植物,评估后科学有序替换,全面提升城市道路和乡镇集镇道路的绿化水平,提升城市道路环岛特色景观,打造绿树掩映、繁花似锦的城市街景。全县三年内计划实施县城区绿化提升改造项目9个。突出示范引领、风貌特色,坚持一路一树、一街一景,统筹县直、中央及省驻盈江各单位力量,充分运用部门资源选用观花、观果、芳香树种及色叶树种打造景观绿化特色道路、示范路段。在县城区,重点打造县城区滨江路、目瑙纵歌路、象城路等特色路,重点打造允燕山综合公园,重点完成入城口通道、城市主干道等道路补植增绿绿化提升;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充分利用空闲地、边角地等拆墙透绿、拆违建绿、见缝植绿、裸土覆绿,开展增绿提质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城乡居民按照后院前置、后绿前移思路,开展绿化共享,打开村组(小区)公共空间,将围院通透式绿化与道路绿化紧密衔接。(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和草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配合单位:县直及中央、省、州属驻盈江各单位)

(三)实施公路体系绿化提升行动。全面实施县域高速路、省道、县道和通村道路沿线绿化提升,加强公路绿化管养,加强县道沿线绿化补植补绿,动员全县各乡镇、村(组)以本土特色树种为主,加强通村道路沿线绿化提升,按照政府引导、村民自治、一村一景的原则打造特色通村道路绿化品质,与自然禀赋有机衔接。(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县财政局、县林业和草原局;配合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直及中央、省、州驻盈江各单位)

(四)实施裸土绿化提升行动。全面实施无裸土计划,用3年时间全面消除城乡建成区范围内各类裸土。对城市、乡镇次干道和小街巷,因地制宜,对裸露地面宜绿化则绿化,宜硬化则硬化,实现双覆盖,达到整洁有序的景观效果。对绿化带和重要绿化节点,按照一街一景的原则,采取密植增绿、节点添绿、见缝补绿的方式进行提升改造,种植大规格丰花型花灌木和宿根花卉,做到四季有花、四季常绿,打造花街、花廊,形成新的城市、乡镇亮点。对拆违、拆旧和建筑退让后的空间,栽种乡土树种进行绿化,减少扬尘,发挥最大生态效益。对已供未建的用地,要督促产权单位在围挡(墙、栏)临街道路一侧实施高标准绿化,积极参与城市绿化建设,短期不施工建设项目的空地也要进行植树绿化。各乡镇、各行业单位要出台切实有效的措施,对面山泥石流、采土采石采矿等造成的裸土进行人工干预,加强补植补绿。对城乡裸露地块、市政道路退让空地,根据地块权属,由自然资源部门督促责任单位采取种树、种花、种草等方式开展绿化。(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

(五)实施河道体系绿化提升行动。以改善生态、减少污染、涵养水源、调节水循环、防止水土流失为目的,结合河道整治和湿地保护工作,大力开展义务植树、全民种树,有计划地对大盈江(县城段)、盏达河(县城段)等重要城市河道和乡镇集镇周边河道的沿岸两侧进行绿化和提升造林质量,着力建设一批生态景观林带、亲水平台、滨水公园、湿地景观、休闲步道和健身区,打造河道绿化新亮点。到2024年,力争河道绿化初具规模,河道绿化普及率达到85%以上,不断拓宽城乡内河、湖等水体旁的防护林带宽度。(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州县林业和草原局、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

(六)实施城乡园林绿化全覆盖行动

1.全面推进园林绿化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村入户。积极推进园林式单位(居住区)等创建活动,倡导拆建还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等多种形式增加绿色植被,提升单位、居住小区绿地建设管理水平。县直及中央、省驻盈江各单位应利用现有空间、草坪等,按照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的要求,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相结合,乔、灌、花、草、藤合理配置,2022年底确保可绿化面积绿化率达100%,各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因地制宜,以乡土花、草、木为主,就地选材、就地培育、移栽补绿,参照县直单位标准执行,引导组织辖区村民充分利用空地、荒山、河滩等通过植树系列活动等方式开展以本土绿植为主的增绿提质行动,对绿化条件较好的村庄,通过邀请绿化专业人士指导村庄进行专业化梳理维护,对村庄及周边面山进行专业化本土色叶树种点缀,提升村庄美化水平。社区提升改造,以补植增植乔木、花灌木等为主,常绿、落叶树种花系比例合理。县内企业要坚持科学绿化理念,全面提升企业绿化景观。校园绿化要充分结合学校历史、文化,结合办学特色、教育底蕴,坚持保护优先、因地制宜、整体布局、提升改造。鼓励社会各界和个人通过自愿捐赠的方式支持城乡绿化事业发展。

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强化对本系统、本部门、本辖区行业庭院绿化工作的督促指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督促小区物业加强对小区绿化、环境卫生的治理;县文化和旅游局要强化大盈江湿地公园、刀安仁故居等公共文化场所的绿化改造,同时加强对旅游行业、景区绿化美化指导;县教育体育局要重点实施中小学校(园)绿化提升工程,同时强化对各类学校古树木的保护,并适当增加花、草、藤等景观植物;县卫生健康局要加强对全县医疗机构绿化提升改造的督促指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强化对集贸市场、商场、餐厅、超市等周边区域绿化美化指导;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要加强对加油站等商业区域绿化美化督促指导;县林业和草原局指导全县庭院和居民小区绿化美化树种、花卉选定;县交通运输局要强化提升城乡道路沿线、高速公路口绿化品质,并督促车站、交通运输集团等要通过见缝插绿、立体绿化等提高绿化品质;中国人民银行盈江支行要督促各金融部门通过立体绿化提高绿化品质,鼓励停车位采用植草砖铺装;其他部门根据工作职责指导开展绿化美化工作。(责任单位: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和草原局、人行盈江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县直及中央、省、州属驻盈江各单位)

2.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构建课堂教学、社会实践、主题教育多位一体的教育平台,构建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宣传格局。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基础阵地作用,利用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黑板报等阵地,分专题、按学段循序渐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师生树立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采取五用”“五化措施,持续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等,倡导文明出游、节能减排、低碳消费的绿色生活方式和低碳消费观念。充分发挥好地方电视、广播等传统宣传媒体和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的作用,持续发布生态文明有关信息。同时,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大力曝光毁林毁绿等破坏生态行为,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配合单位:县直及中央、省、州属驻盈江各单位)

3.大力倡导社会公众参与。积极引导各企事业单位和城市居民认建认养园林绿地,广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倡导栽植各类纪念林、纪念树,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和家庭开展庭院、阳台、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在乡镇、街道、社区和物业小区组织星级示范单位、示范户评选。(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林业和草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配合单位:县直及中央、省、州驻盈江各单位)

(七)实施绿化门前三包行动。严格执行绿色图章制度,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各单位、沿街商户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消除门前裸露空地。开展门前绿化评比活动,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切实把门前绿化的责任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配合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八)全面实施集镇绿化提升改造行动。坚持生态优先、绿化为主、因地制宜的方针,结合美丽乡村、边境小康村等工作,扎实开展以水旁、路旁、村旁、宅旁等为主要内容的绿化造林活动。2022年重点围绕乡镇政府所在地集镇区、街道及交通沿线乡镇实施绿化提升示范工程。重点实施平原镇、弄璋镇、太平镇、旧城镇、昔马镇等绿化提升;2023年,将城乡绿化工作推广覆盖至全县所有乡镇,大力实施植树造林、美化家园等活动;2024年,发动所有城乡居民参与到全民植树中来,鼓励村民充分运用房前屋后空地以种花、种树、种草等实施绿化改造。注重宣传发动,多渠道宣传植树护林的重要性,充分调动群众力量,干群携手植绿美化家园,提高绿化覆盖率,营造人人都植树、村村都造林、人人都参与的氛围。(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

(九)实施绿化管养维护行动。坚持建设、管养并重,完善《盈江县城绿化管理办法》《盈江县城市绿线管理规定》《盈江县城市蓝线管理规定》《盈江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盈江县全民义务植树实施方案》等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养护。综合治理公共绿地脏乱差现象,提高常态化、规范化、高效化、精细化管养水平。按管护年限为3年的标准,制定切合盈江实际的养护标准,择优专业技术养护队伍,保障并逐年增加园林绿化养护资金投入,提高园林绿化管理养护效率和水平,保证养护质量和景观效果。杜绝重建轻管现象,禁止破坏城市绿地、毁损名木古树、擅自砍伐树木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配合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

(十)实施园林绿化育苗行动。把育苗培育工作作为城乡绿化工作的基础支撑,把育苗基地建设作为发展林业产业化基地来抓,引导与整合高校、企业等相关机构参与城市乡土苗木引种、繁育、驯化研究,全县积极筹建培育2—3家城乡园林绿化苗木产业基地。要利用各种平台公司会同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共同研究探索可行模式,县自然资源局要积极支持育苗用地,在2024年前完成育苗基地建设工作。要在2023年底前培育出不少于1家城市园林绿化苗木产业基地。将盈江生物多样性的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打造面向全州、全省乃至全国的苗木品牌,为全县城乡园林绿化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牵头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制定工作计划(每年4月底前)。各乡镇,各单位要提前谋划年度绿化工作,将城乡园林绿化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并实行量化考核;要根据任务分工要求,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树种选择和来源、责任部门、资金筹措、参与机制等,工作计划于当年4月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工作计划于9月底报送)。各乡镇、各单位绿化提升改造方案于每年4月底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8月底前完成改造,绿化工作纳入县年度综合考评。

(二)第二阶段,实施种植准备工作(每年5月上旬)。各乡镇,各单位要根据制定的工作计划提前开始项目规划报批、种苗准备等前期工作,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对于种植方案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研究、统一部署,带头抓好工作落实。

(三)第三阶段,广泛开展植树绿化活动(每年5月中旬—8月)。组织开展一次由四班子领导带头的植树绿化活动,县委宣传部、团县委要认真策划多形式的志愿活动、宣传活动,动员各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义务植树活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全面开展补种增绿。各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对造林绿化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先进典型等进行宣传报道,在全县上下形成绿化提升创先争优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第四阶段,总结考评阶段(每年9—12月)。采用典型示范引路,总结提炼推出一批能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管护机制,符合实际的城市绿化模式和方法。县级领导小组要加强工作指导,引导各乡镇、各单位率先建成城市绿化示范单位、绿色示范村(社区、小区)和绿色示范户,并将本实施方案中的工作目标任务、建设任务、体制机制创新等作为督导评估和安排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盈江县提升城乡园林绿化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组建工作专班和县级专家指导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1名专职人员负责城乡园林绿化工作。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对应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和工作时限,确保各项目标落到实处。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确保高质量完成城乡三年绿化行动任务。

(二)试点先行引路。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谋划示范创建工作,建立工作专班,制定创建方案,明确创建时间,力争2022年创建3条示范林荫路(滨江路、目瑙纵歌路、象城路),创建3条绿化示范公路(由交通运输局推送);创建3条绿化示范河道(由水利局推送);创建5个绿化示范乡镇(平原镇、弄璋镇、太平镇、旧城镇、昔马镇),每个乡镇、农场创建不低于1个绿化示范行政村(社区)、5个示范村寨(小区)、100家示范户,通过示范带动、典型引路推进全县城乡绿化大提升。

(三)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城乡绿化资金投入体系机制,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县、乡两级政府共同投入的机制,要对城市绿化给予倾斜,保障专项规划编制、公园绿地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经费投入。积极争取州级财政通过以奖代补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同时,鼓励各种经济实体投资城乡绿化,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和各族干部群众捐赠助绿。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将造林绿化纳入公益宣传范围,增强公民造林绿化意识。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电视、报刊、网络等途径和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城乡园林绿化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增强全社会生态意识、环境意识和爱绿意识。要加强对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处理,营造政府重视、社会关注、人人爱护的良好氛围。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行业绿化工作的督促指导,对乱砍、乱伐、毁坏、侵占绿地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并采取通报、媒体曝光等方式,提高社会各界的认识。

(五)强化督导问效。严格项目报批程序,加大施工质量综合管理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行一月一通报、一月一专报、一季一调度、一季一督导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及时、应付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坚决予以责任追究。


原文件:[盈政办发〔2022〕106号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盈江县城乡园林绿化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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