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盈江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县直有关单位,中央、省、州驻盈江有关单位:
《盈江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已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盈江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盈江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和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等工作部署,加快推进盈江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规划引领,分类施策,建管并重,注重实效,突出重点区域,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治理现代化边境小康村,重点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城乡结合部和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周边村庄、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区域。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协同、村民参与的共建共治共管格局,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厕所革命、村庄清洁行动、乡村振兴、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等有机结合、互促互进。
到2023年底,全县22个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农村污水治理率达50%以上。
到2024年底,全县累计完成45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其中累计完成8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收集处理率达到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排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由乡镇(农场社区管理委)统筹组织,依托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信息采集APP,全面系统排查辖区内村庄的空间信息、人口规模、周边生态环境敏感程度、治理现状等,严格信息填报质量管理,切实提高云南省农村生态环境监管信息系统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全面摸清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底数,结合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村庄规划等,进一步优化、细化、实化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完善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制定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加快推进实施。(牵头单位:德宏州生态环境盈江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
(二)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以生态化、资源化、可持续化为导向,坚持以用促治方针,根据村庄所处区位、人口聚集程度、地形地貌、自然气候条件、生产生活习惯、排水特点及排放要求、经济承受能力等具体情况,因地制宜采用简便实用的污水收集处理模式。城镇周边的村庄,就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的村庄,建设集中或分散式收集处理设施处理;居住较为集中的地区,以集中收集处理为主,人工湿地、稳定塘、氧化塘、土壤渗透等生态处理技术处理为辅。(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盈江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
(三)鼓励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按照《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云南省非生态环境敏感区村庄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治理的指导意见》,对居住分散、人口规模较小的山区、半山区、干旱缺水、环境容量较大的非环境敏感区域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一村一策”,采用分散处理为主的简单治理模式推进治理,不搞一刀切。污水收集方式要根据资源化利用条件、地形地势等分类施策,既可以集中收集,也可以多点、分散收集,避免远距离输送;既有利于降低投入成本,又方便就近就地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当黑灰水分离收集时,可结合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灰水处理可选择人工湿地等生态处理工艺治理;当黑灰水统一收集时,可采用集中式化粪池、厌氧发酵池等方式处理,达到资源化利用要求后,就近就地用于庭院、村庄绿化以及农田、果园、菜地、林地等灌溉,有效利用水资源。(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盈江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
(四)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在村庄规划中规划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用地,将农村污水收集与处理内容纳入村庄规划;农村厕所革命要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加强厕所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实现源头减量。推进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实现城镇周边村庄污水应收尽收,应处尽处。要结合“三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消除村庄污水横流、乱排乱放现象,保持村庄及周边排水沟渠通畅,不形成黑臭水体。统筹抓好乡村振兴和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中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合理安排涉农整合资金和边境小康村衔接资金,协同推进边境小康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盈江分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宗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
(五)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示范。按照典型引路,示范带动,逐步推广的要求,在重点流域和坝区、山区、半山区、缺水、高寒等典型地区开展治理试点。探索经济适用的治理模式,树立一批典型样板,分区分类形成一批符合当地实际的,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可推广、可复制的治理模式和典型案例,以点带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盈江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
(六)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盈江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盈政发〔2022〕18号)要求,科学测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经费,将政府扶持部分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建立多元化运维资金保障机制,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参与、村级自筹、群众缴费”的方式,多方筹措运维资金,逐步构建政府、村集体、村民共同分担机制,不断提高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水平,确保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纳管处理模式的村庄应由纳管污水处理厂负责运维;有动力的集中处理设施应委托有运维能力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运维;采用人工湿地、氧化塘等生态处理工艺、且规模小于20吨/天的处理设施,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运维;采用分户治理或资源化利用的治理设施由农户自行运维。强化集中式污水治理设施监督性监测和自行监测,有效提升设施正常运行率。(牵头单位:盈江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州生态环境盈江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组织领导,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统筹研究、一体部署、一体落实,形成部门工作合力,发挥综合效益。将农村污水治理情况纳入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考核。将农村污水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各乡镇、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要盯紧治理目标,倒排治理计划,建立项目化清单管理制度;各部门要完善信息调度、情况通报、工作督导、年度考评等工作机制,确保完成治理目标任务。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乡镇、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要做好项目前期准备,积极委托第三方编制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可研;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协助各乡镇争取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县乡村振兴局、县民宗局要合理统筹分配涉农整合资金、边境小康建设衔接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鼓励申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政策性优惠贷款,拓宽投入渠道。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积极构建财政支持、责任主体自筹和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
(三)强化技术支撑。依托农村改厕技术服务队,开展农村污水治理技术培训,积极向群众普及农村污水治理技术,总结凝练、积极推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典型经验,强化一线帮扶指导,切实落实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施策的治理思路,不断提高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
(四)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充分体现治理设施为民而建,尊重村民意愿,激发内生动力,提高主人翁意识,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建设、运营和管理的机制,将生活污水治理纳入村规民约并执行。
附件:1.盈江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分解表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