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盈江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50-8问题“全省有608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部分点位风险管控不到位”问题整改工作,拟销号。按照省、州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全省有608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部分点位风险管控不到位。
二、整改目标
建立全县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风险管控长效机制,实施精细化管理。
三、整改措施
(一)对全县5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对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堆存点按照“一点一策”制定方案并开展整治,严格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涉重金属行业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及时发现突出环境问题及风险隐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21年11月11日中共盈江县委办公室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盈江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盈办发〔2021〕27号,由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牵头,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配合,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及整改完成时间。
二是对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堆存点按照“一点一策”制定方案并开展整治,严格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涉及的5个点位都对废渣堆存点开展了排查并编制了《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排查及评估报告》,通过专家评审,结论为环境风险隐患问题可控,环境风险较小,无需编制污染防治方案。
三是压实责任,抓实整改。经广泛征求周边群众对整改工作的满意度,发放群众满意度测评表100份、回收100份,满意率为100%。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6月29日,共5个工作日)向牵头单位反映。联系电话:0692--8180116。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