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马镇人民政府、勐弄乡人民政府、芒章乡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盈江县合作社组织化务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盈江县合作社组织化务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提升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化、专业化程度,创新探索村级开展劳务合作社新型农村经营模式,通过先行先试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在推动劳动力转移就业优势,开辟新渠道增加村集体经济,采取试点的方式,在摸索中不断积累经验,推动劳动力转移就业和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芒章乡、昔马镇、勐弄乡3个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多的乡镇为试点,选取芒章乡宝石村、昔马镇团结村、勐弄乡勐典村,共3个村作为重点试点村。利用村社干部村情清、群众基础好的优势,摸清辖区富余劳动力底数、外出务工意愿、外出务工规律等情况,积极对接县内外企业,整合资源,精准服务,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务合作关系。不断实践探索,形成符合自身发展的运作模式,把输送哪些人出去和输送到哪些企业紧密统筹起来,提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化、专业化程度,推动试点村劳务合作社从小到大、从弱到强转变,拓展村集体经济来源新渠道。不断固化经验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发挥示范作用,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村集体经济增收双赢良好局面。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融入市场原则。本着提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增强村集体经济为目标,政府进行帮助和指导,给予政策扶持。试点村按照市场化要求,依法依规参与市场活动,在社会各界监督下,开展组织化转移务工业务。
(二)坚持共同参与,合作共赢原则。以试点村为中心进行辐射,周边村以合作形式参与进来,整合劳动力资源,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实现效益共享。积极同其它人力资源公司合作,获取利益分成。
(三)坚持目标明确,有序推进原则。作为一项试点工作,要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加强工作计划性,及时分析研判,善于总结经验成果,同市场紧密接轨,协调处理好各类问题,不断丰富试点成果。
三、组织领导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邓铨成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朱 雯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武必锦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太幸 昔马镇人民政府镇长
郭 磊 勐弄乡人民政府乡长
雷昌约 芒章乡人民政府乡长
成 员:
王兴浩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线加然 县工业商务和科技局副局长
王兴额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 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郭兆剑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许 浩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明立寿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罗仁严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杨永健 县供销社副主任
沈春东 昔马镇人民政府武装部长
向明亮 勐弄乡人大主席
向光茂 芒章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武必锦兼任,副主任由李川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负责办理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
(二)工作职责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对接园区企业,进行沟通协调,增加企业招用本地劳动力人数,收集园区企业用工情况,优先推送给试点村。
县工业商务和科技局:负责收集辖区各类企业用工需求信息,优先推送给试点村。
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做好相关补贴资金拨付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进行工作指导,汇总上报工作进度情况,对接县内外用工企业,收集推送岗位信息,对试点乡镇外出务工情况进行监测。进行就业政策法规宣传,在处理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上提供服务。协助办理合作社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业务。提供交流学习机会,提升人力资源经营水平。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为合作社开展订单式、点对点输送提供坚实保障。梳理和落实好相关补贴政策,及时对接财政给予兑付。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村集体经济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指导,促进村集体经济增值保值,合理的资金使用,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的法律、政策指导,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提升经营规范性。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加人力资源经营业务。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监测试点乡镇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情况,组织力量,广泛动员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做好沪滇扶持资金协调。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规范合作社运行。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专题进行宣传报道,提升劳务合作社品牌影响力、竞争力。
试点乡镇:负责制定工作方案,进行组织协调,加强对试点村指导联系,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科学、合理进行统计,做好系统分析,多措并举帮助外出务工人员解决后顾之忧,营造良好外出务工氛围。指导和监督规范经营,做好相关资金监管。
四、工作步骤
自2023年8月下旬起至12月底,按照成立机构、初具成效、提质增效三个阶段开展工作。主要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2023年8月)成立机构
1.获准许可经营。在合作社或村级注册成立的公司基础上,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在营业执照上增加“职业介绍”内容的经营范围,此项工作在试点村提出申请5天内完成。之后,由县人社局按程序审批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具备开展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资质,此项工作在试点村提出申请10天内完成。
2.搭建服务团队。试点乡镇党委政府牵头,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村社干部情况,以民主决策的形式,挑选适合人员,合理进行分工,吸引有经验人才和青年人才加入,科学建立人员体系和组织架构,此项工作在8月底前完成。
(二)第二阶段(2023年9月)初具成效
1.摸底排查。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由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包组,全面摸清外出务工劳动力详细情况(含稳定务工情况),在家未外出务工劳动力等情况,特别是未就业“两后生”脱贫劳动力等,分类进行登记造册。重点掌握未外出务工劳动力及务工不稳定人员情况。联系本乡镇外出务工人员,了解外出务工新趋势,所在公司缺工情况和公司管理人员联系方式,结合外出务工人员评价,进行公司筛选,对接筛选出的公司管理人员,进行业务洽谈,积极争取建立合作关系。
2.组织输送。以瑞丽沿边产业园为突破口,由近及远,同步对接县内外企业,按照企业用工需求情况,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包户到人进行精准宣传动员,同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组织1-2批农村劳动力输送出去,初步形成成效。
3.重点突破。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出本地外出务工较多的企业,进行重点对接,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进行重点组织输送。以打造优质劳务输送地为目标,进行全面细致服务,形成规模和效益。依托同企业建立起来的合作关系,以企业为枢纽,经企业牵线搭桥,拓展合作企业数量。
(三)第三阶段(2023年10月-12月底)提质增效
1.总结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升和改进服务和管理方面进行优化,稳中有进,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2.优化各块工作,增强创新活力。加强学习借鉴,不断进行思考和创新工作内容,让运作模式更加成熟,更具市场竞争力。
(四)第四阶段(长期坚持)宣传推广
总结经验成果,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将试点成果进行推广,不断扩大试点成效。
五、工作机制
(一)建立定期会议机制。由试点乡镇召集,每月至少召开1次工作调度会,试点村汇报劳务合作社经营运转情况。由领导小组适时召集工作调度会,试点乡镇汇报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各成员单位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和解决问题意见,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二)建立能力提升机制。对试点村负责人、专兼职工作人员制定培养计划,组织外出参观考察,参加能力提升培训,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对接做得好的人力资源公司进行经验交流,不断提升从业能力和经营水平。
(三)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安排专人进行跟踪服务,加强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常态化联系服务外出务工人员,定期回访合作企业,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健康有序发展。
六、优势分析和初步应用模式
(一)昔马镇
优势:全镇有劳动力8096人,外出务工人5765人,其中:到企业(公司)稳定务工664人,农村富余劳动力1500人以上。外出务工较多公司分别是福建省青拓集团有限公司(394人)、福建德胜新建材有限公司(54人)。昔马“熊大熊二”焊工队经过多年积累,现在小有名气,尚有较大挖掘潜力。
模式:盈江县昔马镇绿美清运保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绿美清运公司)负责组建由本镇各村农民组成的农村劳务合作社,承接政府可以不进行公开招投标的项目,提供劳务服务,实现经济收益。
(二)勐弄乡
优势:全乡有劳动力5994人,外出务工3621人,其中:到企业(公司)稳定务工325人,农村富余劳动力1000人以上。外出务工较多公司分别是达利园食品厂、福耀玻璃厂、比亚迪汽车厂、江苏龙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绵阳市协力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永达电力电信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
模式:采取“企业+合作社+集体经济”的模式运作,通过在勐典村委会新成立农村劳务合作社,为全乡农村劳动力提供劳务服务,实现经济收益。
(三)芒章乡
优势:全乡有劳动力6074人,外出务工2021人,到企业(公司)稳定务工1054人,农村富余劳动力1000人以上。外出务工较多公司分别是宁波新能源汽车配件厂、博龙金属制造、山东巨利铝业有限公司、慈溪电锯厂、上海网芮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模式:组织化用工合作社以挂靠方式运行,挂靠在盈江县芒章乡生忠坚果种植专业合作社名下,由宝石村“两委”负责组织化用工合作社的日常运行,承接政府可以不进行公开招投标的项目,提供劳务服务,实现经济收益。
七、扶持政策
(一)就业补助资金。对组织当地脱贫人口有组织劳务输出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凭其提供的有组织劳务输出人员名单和外出务工收入证明材料,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年底。
(二)沪滇扶持资金。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劳务中介给予服务补贴。对直接促成脱贫劳动力及监测对象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并提供跟踪服务的,给予服务补贴。其中:县内,按照每人400元标准给予补贴;州内县外,按照每人600元标准给予补贴;省外,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试点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劳动力组织化务工工作,将其作为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的一项重点任务,建立领导小组会议机制,每月初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分解工作任务。成立工作专班,月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把试点工作与推进小微企业规模化经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镇化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协调,共同推进。试点乡镇每月15、30日上报工作推进情况至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社局)。
(二)强化资金保障。按规定落实转移就业工作专项资金,坚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截留,确保就业创业补贴、培训补贴及扶持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增加劳务输出工作经费,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融媒体优势,广泛宣传组织化务工、转移就业政策,深入挖掘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讲好劳动力组织化务工的盈江故事,营造关心、尊重、支持劳动力转组织化务工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化协同联动。各相关单位要增强服务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主动服务,为此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强力保障和支持。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