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要事项公示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72-34号整改情况公示

浏览量:2192   作者:  日期:2024/6/21

按照《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24〕34号)要求,对编号(72-34):“盈江县1座电站未纳入省、州生态流量泄放监测考核”问题,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已整改完毕,拟销号。现将相关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盈江县1座电站未纳入省、州生态流量泄放监测考核。陇川县麻栗坝水库电站未足额下泄生态流量,散含河电站、五七电站等2座电站设备故障,流量监测数据功能不正常,监测数据缺失。梁河县11座电站生态流量监测数据有上传率小于80%的情况。                    

二、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生态流量泄放考核,确保有效泄放生态流量数据正常传输。

三、整改措施

一是将大盈江四级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测设备接入县级监测平台,生态流量泄放数据合格率达到80%以上;二是将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纳入河湖长制工作考核,认真执行月 通报、生态流量监测设施故障报备、常态化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持续巩固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问题的整改成果。


四、整改完成情况

2023年10月19日大盈江四级站安装完成生态流量监测设备。完成情况:2023年10月19日开始,大盈江四级电站生态流量数据与视频接入县、州监测平台,数据与视频上传率100%,合格率100%。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6月20日—2024年6月26日)向牵头单位反映。

联系电话:0692—8185873。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