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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72-69号整改情况公示

浏览量:2751   作者:  日期:2024/11/18

按照《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24〕34号)要求,对编号(72-69):“盈江县红盈工贸有限公司尾矿库紧邻大盈江,存在渗滤液污染风险。”问题,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已整改完毕,拟销号。现将相关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盈江县红盈工贸有限公司尾矿库紧邻大盈江,存在渗滤液污染风险。

二、整改目标

加强日常监管,消除污染隐患。

三、整改措施

(一)督促企业设置渗滤液收集池,规范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并按要求对地下水开展自行监测,防止污染事件发生。

(二)加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监管,适时开展监督性监测。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督促指导盈江县红盈工贸有限公司在尾矿库坝脚建设1座渗滤液收集池;该企业已设置3口地下水监测井,并按要求完成2024年地下水自行监测任务。二是加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监管。一方面对该公司开展2024年尾矿库污染隐患县级排查,并督促指导立行立改存在问题;通过核查,县级排查存在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另一方面,严格落实“双随机”执法监管,对该公司开展执法检查2次,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2日)向牵头单位反映。

联系电话:0692—818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