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盈江县委办公室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盈江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盈办通〔2024〕24号)的要求,盈江县已完成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大气环境质量出现反弹……(问题编号:72-57)”问题整改,拟销号。按照省、州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督察报告指出:大气环境质量出现反弹。2023年1月至5月,德宏州共发生污染天气65天(其中,芒市轻度污染14天,瑞丽市重度污染3天、中度污染7天、轻度污染10天,陇川县中度污染4天、轻度污染12天,盈江县轻度污染5天,梁河县轻度污染10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9.4%,同比下降9.3个百分点;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4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4.5%。但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农作物秸秆焚烧、餐饮油烟污染、柴油货车管控、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采石场道路扬尘污染治理等整治不到位缺乏清醒的认识。德宏州2021年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在禁烧区内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树叶,做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见一块黑斑”,而德宏州2023年秸秆焚烧火点12082起,其中449起火点没有及时得到处理。
二、整改目标和时限
目标: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7%以上。
时限: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24〕34号),整改时限为2024年12月底前。
三、整改措施
1.紧盯重点时段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完善春夏季大气污染攻坚方案及措施,强化内源管控,统筹秸秆焚烧监控平台、黑烟车抓拍、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控和空气自动监控微站等“技防”措施与大气扩散条件转差、污染过程等重点时段的“人防”相结合,扎实开展好秸秆禁烧、城镇及周边扬尘精细化管控、矿山扬尘污染管控、餐饮业油烟管控、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移动源排放治理、工业企业烟气污染管控和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等重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主要污染因子细颗粒物为管控重点,协同控制臭氧、氮氧化物浓度,精准有效应对污染天气。
2.压实大气污染防治行业和属地责任,确保 2024年空气质量得到切实改善。
3.健全完善大气污染防治预报预警、应急响应、联防联控、指导帮扶、定期调度等工作机制,及时发布空气质量和气象周报。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组织部门、乡镇召开部署会、调度会等督促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要求。修订印发《盈江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16个专项行动方案及《盈江县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8个工作组,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盈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与部门、乡镇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向乡镇、部门发出督办单及问题交办单共10份,发出工作提醒函3份。
(二)紧盯重点领域,全力完成目标任务。
一是持续推进秸秆禁烧、餐饮油烟、建筑施工扬尘、挥发性有机物、移动源排放治理等专项整治工作。2024年截至10月共处置秸秆监控视频推送工单2080条,较上年同期减少3445条;签订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整治责任书9份,创建智慧工地6个,每日完成洒水降尘12车次、雾炮降尘4车次、机械清扫8车次,日共计用水量约134m3,雾炮降尘面积约39.3万㎡;2024年完成更新、新增客运营运新能源车辆88辆,对辖区内3家机动车检测站进行监督检查5次,对3家检测站进行立案处理。完成I/M平台建设,I站与M站完成数据闭环;完成70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持续开展道路运输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对拉运渣土、未遮盖篷布、遗撒泼漏、轮印污染等车辆进行查处,对全县19座次矿山防尘降尘工作进行了实地督查检查;对涉气排放企业检查下达立行立改通知8份,立案调查4家;排查梳理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工业源、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2024年组织对汽车修理厂更换活性炭18家。二是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警。发布《盈江县环境气象周报》21 期、《盈江县环境气象服务专报》8期、《盈江县空气质量周报》11期,发布24小时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空气质量预报,提供微信、短信等方式发布给公众。通过“盈江气象”微信公众号发布 24 小时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空气质量预报。时时跟踪县级空气自动站AQI指数变化,加强会商研判,积极分析研判预警污染天气,2024年共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63站次。截至2024年10月,盈江环境空气质量实测294天,其中优214天、良80天、无污染天气,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10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5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满足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7%以上的整改目标。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共5个工作日)向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反映。联系电话:0692—8126879;联系地址:盈江县平原镇允燕大道四季花城旁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
盈江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9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