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统计局
盈江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27日)
根据盈江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盈江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文化及相关产业等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32个,从业人员557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757.0万元。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数字产品制造业2个,占6.3%;数字产品服务业16个,占50.0%;数字技术应用业8个,占25.0%;数字要素驱动业6个,占18.8%。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数字产品制造业404人,占72.5%;数字产品服务业73人,占13.1%;数字技术应用业32人,占5.7%;数字要素驱动业48人,占8.6%。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中,数字产品制造业5822.2万元,占59.7%;数字产品服务业2549.7万元,占26.1%;数字技术应用业947.6万元,占9.7%;数字要素驱动业437.5万元,占4.5%。
二、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23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5个,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0.6%。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44人年。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2108.2万元,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0.5%,专利申请数5件。
三、文化及相关产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118个,从业人员760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33.3%和6.7%;资产总计56106.1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39.0%。
2023年末,全县共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101个,从业人员665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34.0%和8.9%;资产总计54977.5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39.8%;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402.4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25.3%。
2023年末,全县共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17个,从业人员95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29.2%和增长11.8%;资产总计1128.6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77.1%;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093.5万元。
注释:
[1]数字经济:按照《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数字经济产业范围包括01数字产品制造业、02数字产品服务业、03数字技术应用业、04数字要素驱动业、05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其中,01-04大类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
[2]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3种类型。
[3]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