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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商户报名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3379   作者:  日期:2026/1/7

各州、市商务局:

为加快推进云南省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启动准备工作,以便国家实施方案发布后迅速衔接铺开,现就参与商户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参加品类

(一)报名时间。首批商户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一2026年1月5日18:00前,后续报名时间由各州市商务局确定。相关要求以正式印发的2026年实施细则为准,报名材料以此通知为准。

(二)参加品类。先行组织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6类家电中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参与活动。国家政策发布后产品类别等如有变更,以后续正式印发的2026年实施细则为准。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在云南省内开展销售活动的市场经营主体,包含线上和线下,大中小微商户,以及在滇开展销售业务的电商平台。

(二)主营家电产品,包括销售家电等综合性零售商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备开具数电发票的能力,票面要明确标注个人实名、商品名称、型号规格、销售价格、补贴金额、能效(水效)等级等。

(四)自愿参与并有一定的垫资能力,全过程接受监管、检查和审计,配合提供佐证材料。

(五)按照主管部门要求提供企业库、商品库、基准价格库、产品数据信息库等商务部门要求提供的信息。将符合政策要求的补贴订单核销数据信息通过系统传输方式,及时回传云南省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系统,供主管部门审核和抽查,作为资金兑付的主要依据。

(六)经营主体参与线上平台活动的,平台需具备公共服务平台对接能力,数据安全及交易保障能力,并接受公共服务平台数据监测及第三方审计。

(七)参与主体存在刷单等虚假交易、先涨价再折扣、以次充好出售旧产品、虚标能效水效等行为的,立即取消参与活动资格,并退回骗取的政府补贴资金。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八)参与主体须具备售后保障能力,要有配送、安装、维保、回收等服务,因服务不到位、不及时等引发大规模投诉和产生严重舆情的,按照程序取消以旧换新活动参与资格。

(九)近三年来经营资信状况良好,2023年以来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参与我省历次政府促消费和补贴活动无审计和联合检查等违法违规记录。

(十)参与活动企业需提供2026年云南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参与商户申请表(附件1)、承诺书(附件2)、企业员工花名册(附件3),并盖章报送属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同时,需通过“云南省家电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商户申报”平台线上提交相关报名信息,平台入口:http://180.76.124.105:5005(支持手机和电脑浏览器打开),详见商户报名操作手册(附件4)。

三、报名程序及资料要求

企业(商户)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线上、线下活动。报名通过线上小程序和线下提交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要准确填报参与活动所需信息,线下需报送承诺书、员工花名册等纸质资料,线上线下所有资料提交后,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推荐报送初审合格企业;州(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公共服务平台推送符合条件的企业。其中,个体工商户由市场运营管理方、品牌总经销商等牵头企业组织统一报名。组织报名的牵头企业,负责对所组织商户的资格资质、诚信经营、依法依规参与活动等进行监督管理,并与组织商户签订承诺书,统一垫付与结算政府补贴资金。如果报名商户提供以上内容信息有误,导致无法通过数据匹配的,州(市)、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将报名信息退回,由参与商户更正后参加下一轮报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推动。各州市商务局要高度重视,强化州(市)、县(市、区)联动,在做好2025年家电家装以旧换新活动资金清算、审计等工作的同时,组织动员并审核本地区的企业、商户和电商平台参与以旧换新活动;充分运用各类媒体,扩大政策知晓面,及时做好答疑解惑,广泛组织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活动。

(二)认真审核商户。各州市商务局要严格按照参与经营主体资格要求,坚持“严进宽出”的原则,认真做好初审推荐和审核确认,可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承诺书模板,但不得随意删减。要及时公示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强化过程监管。各州市商务局要会同同级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定期对辖区内企业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商户诚信经营,依法依规开展活动。

[附件: 附件1 2026年云南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参与商户申请表]  

[附件: 附件2 承诺书(模板)(线下参与商户)

[附件: 附件3 2026年云南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参与商户员工花名册]

[附件: 附件4 商户报名操作手册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商务厅

2025年12月30日

文章来源:云南省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