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盈江农场社区管委会,县直和中央、省、州驻盈江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提升决策质量和效率,经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6年度盈江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凡列入《目录》的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必须依次开展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未完成上述程序的,不得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压实承办责任。各承办单位要对照《目录》明确的时间节点,细化方案、倒排工期,确保年度决策事项按时高质量完成。
三、实行动态调整。《目录》根据全县中心工作和实际需要可适时调整。调整事项由承办单位研究论证后,按程序报县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四、加强跟踪督办。决策实施后,承办单位应开展跟踪反馈与实施后评估,评估结果及时报送县政府。县政府督查室将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规范档案管理。决策承办单位应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将决策启动、履行程序、审议决定、实施评估等全过程材料收集归档,并同步报送县政府备案。
六、同步制定本级目录。各乡镇(农场社区)、县级各职能部门应参照本通知要求,编制并公布本乡镇、本部门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附件:2026年度盈江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附件
2026年度盈江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部门
完成时间
1
盈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
第一季度
2
盈江县城区车辆限行类型与范围调整
县公安局
2026年
第二季度
3
盈江县“十五五”粮食安全保障专项规划
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
第三季度
盈江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