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政办发〔2025〕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盈江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州属驻盈江各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7号)、《德宏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德政办发〔2024〕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2025年度盈江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县民政局承办的《盈江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动态调出2025年度盈江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县发展和改革局承办的《盈江县太平敬老院养老服务收费定价方案》完成时间调整为2025年第四季度。
附件:2025年度盈江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附件
2025年度盈江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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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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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盈江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定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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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和改革局 |
2025年 第一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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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盈江县太平敬老院养老服务收费定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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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和改革局 |
2025年 第四季度 |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https://www.dhyj.gov.cn/Web/_F0_0_6FP0OF007531F7A4E6C24C719F.htm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