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盈江县委党校
[附件: 党校2015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附件: 党校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表] [附件: 三公信息公开反馈表]
第一部分 中共盈江县委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盈江县委党校的主要职能是:党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学习、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己任,联系国际国内形势,结合党和国家召开的重大会议精神,结合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实际,在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手段建设的同时,努力办好主体班和函授教育,紧紧围绕增强培训效果和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目标,以教学为中心,科研为基础,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熔炉”和“阵地”的作用,加强党的理论学习、研究和宣传,搞好县、乡、村党员干部的培训,切实提高全县干部素质。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中共盈江县委党校,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3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第二部分 中共盈江县委党校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门 中共盈江县委党校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盈江县委党校决算总收入74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2.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3万元,占总支出的98.36%;项目支出4.7万元,占总支出的1.6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中共盈江县委党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2.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78万元,原因主要是2015年人员工资调标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2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9.73%。(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中共盈江县委党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4.9万元,原因分析2014年新校区项目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上年对比增加44.48万元,原因为2015年人员工资调标增资。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度综合考评绩效支出;
(二)外交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三)国防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四)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五)教育支出212.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基本工资、津补贴及单位公务运行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10.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盈江县委党校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4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2.5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中共盈江县委党校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中共盈江县委党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2.1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0.1万元,原因是2015年公车老化维修费用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县委党校正常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中共盈江县委党校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86人,接待费开支0.4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4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2.5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州、现实党校及联办学校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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