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盈江县委办公室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县委办公室是县委的综合办事机构,主要工作职能是: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和县委的工作部署,按照县委的要求开展工作,负责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县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及时进行调查研究,收集反馈信息,综合重要情况;承担县委、县委办公室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校对和印制;负责承办各乡镇、各部门向县委的请示、报告;负责县委召开的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县委领导参加的各种重要活动的安排;负责协调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办公室和各乡(镇)的工作;完成县委和上级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全力以赴筹备好县委全会和县人大、县政协“两会”;二是创新学习方式,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工作效能。四是强化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办公室工作活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辖3个部门,分别是县委办、县妇联、县关工委,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5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3人;在编实有车辆10辆(县委办9辆、县妇联1辆)。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第二部分 县委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门 县委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县委办部门决算总收入890.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0.8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87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9.87万元,占总支出的71.06%;项目支出252.50万元,占总支出的28.94%;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县委办、县妇联、县关工委机关等机构正常运转日常支出619.87万元。与上年892.44对比下降272.5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3.2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6.80%。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县委办、县妇联、县关工委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2.50万元。与上年440.65万元对比下降188.15万元。具体项目开支涵盖除年初安排运转经费外所有用项目经费安排的支出,如县委办各项工作经费、县妇联妇儿工委工作经费,县关工委各项工作经费等开支。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2.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上年1055.4万元对比下降183.0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6.57万元,主要用于县委办、县妇联、县关工委正常运转开支;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9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
(十二)农林水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县委办农业农村工作经费;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24.8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县委办、县妇联、县关工委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9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9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6.52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5.8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厉行节约八项规定和财务规章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县委办、县妇联、县关工委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县委办、县妇联、县关工委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98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43.98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5.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正常运转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4年县委办、县妇联、县关工委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34批次,2556人,接待费开支46.52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决算减少10.3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除县接待办安排接待以外的公务接待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 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附件: 县委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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