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委政法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简要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委有关政法工作、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根据上级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指导政法各部门和综治维稳成员单位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政法委人员编制共计15名,其中行政(含参公管理)编制14名,工勤编制1名,2015年末参加工资统发21人,包括在职17人,离休0人,退休4人。定额补助17人,其中遗属0人,其他(禁防协勤人员)17人。政法委内设7个职能科室。
第二部分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1表)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2表)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7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8表)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取自部门决算表CS05表)
第三部门政法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财政拨款收入746.26万元,其他收入3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7.7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92.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4万元,农林水支出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6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行政运行155.83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49.46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万元,治安管理2.51万元,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7.62万元,禁毒管理376.39万元,其他公安支出6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4.84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9.5万元,住房公积金8.46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公务用车购运行维护费支出9.8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41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无
第一部分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2015年政法委重点工作任务介绍,组织协调全县的禁毒防艾工作;组织推进全县依法治县工作;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做好全县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及社会矛调等工作,以及社会管理创新及“两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社会治安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政法委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7人;在编实有车辆4辆。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第二部分政法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门政法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政法委部门(单位)决算总收入812.8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3.5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746.26万元,占总收入的91.8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万元,占总收入的0.3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743.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13万元,占总支出的44.83%;项目支出409.98万元,占总支出的55.17%。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政法委机关各办公室等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3.1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6.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2.9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56.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05%。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政法委机关各办公室等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8.27万元。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政法工作,始终把全县政法机关作为保稳定促和谐、创平安促发展的主力军和捍卫者,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将政法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安排、同部署,把政法工作置于美丽富饶新盈江建设的大局中来谋划、来思考,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年初召开了全县信访维稳工作会议、政法工作会议对综治维稳和禁毒防艾工作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在旧城镇老麻撒召开全县禁毒防艾工作现场推进会。单位始终忠实履行,全面落实维稳责任,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坚持前端治理与末端处置相结合,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的满意度;不断深化禁毒防艾人民战争,坚决遏制毒品蔓延势头;加大社会管理,着力提升管理和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深入实施普法教育,不断拓展覆盖面,加快法治建设;全力投入灾后恢复重建,切实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全面加强和提升政法队伍建设。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3.13万元,占本年支出743.11万元的44.83%。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7.8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工资福利支出126.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9.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1万元;
(二)公共安全支出392.51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377.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66万元;
(三)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4.84万元,用于退休人员的工资;
(四)农林水支出9.5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8.46万元,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政法委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8.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8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41万元。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政法委部门(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9.8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政法委机关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5.61万元、维修费3.59万元、过路过桥费、保险费0.69万元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政法委部门(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61批次,432人,接待费开支8.4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到盈江调研产生的费用。
[附件: 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附件: 政法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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