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公开09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盈江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10〕56号)、《中共盈江县委办公室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盈江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盈办发〔2010〕76号)精神,设立盈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为盈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将原县文化体育局的职责、县广播电视局的职责、县旅游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一、主要职能
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有关文化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我县文化体育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县有关文化体育管理的办法、措施、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等,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文化、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统筹安排文化、体育各类经费,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㈡宏观安排、调整县民族艺术和专业体育工作的布局;指导全县文化艺术、体育人才培养,制定文化、体育各类专业教育和文化、体育科研规划与计划,并组织实施。
㈢指导和组织全县艺术创作与生产,重点是对民族艺术的创作和优秀作品的生产。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县群众文化工作和文化馆(站)业务建设,承担、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
㈣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县图书馆、文物考古、博物、展览事业,群众性体育工作和各类体育竞赛项目的训练及老年体育活动,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组织协调和管理全县重大体育竞赛活动,管理和指导全县体育场(馆)的业务建设。
㈤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省、州有关规定,监督、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市场实施管理和稽查。组织开展“扫黄、打非”活动。
㈥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在新闻宣传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广播电视媒体宣传工作。
㈦制订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领导和管理电台、电视台、农村有线电视网;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的收录业务。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㈧负责全县广播电台、电视台、卫星收转站的建立、撤销等事宜的审批;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台、卫星地面接收站的管理工作。
㈨加强广播电视队伍建设。按照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多层次地培养和培训各类专业人才。
㈩研究拟定全县旅游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方针政策,编制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旅行社、旅游饭店、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导游队伍、旅游安全生产的行业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调查、开发与保护;指导全县旅游区域、旅游景区景点的规划开发建设;负责全县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做好申报和评审,指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
(十二)监督和管理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企业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三)拟定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目标,组织和协调全县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组织、指导全县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工作,为发展旅游业提供信息服务。
(十四)指导和组织全县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旅游从业人员业务素质。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盈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设5个内设机构。
㈠办公室(财务室)
处理日常事务工作,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和科室工作,制定机关内部工作制度,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和机关文书档案、机要、调研、信息、信访、综合治理、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及对外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化交流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预结算和财务收支,编制局内财务分配计划,负责局内审计、统计、监督文体广电旅游系统的财务工作;负责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办理局领导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㈡规划发展股
负责制定全县文体广电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项目的制定和修编;负责全县文体广电旅游业近期计划和远景目标的编制和实施,项目的论证和储备,项目资金的协调和争取,建设项目的等级初评及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的审核和指导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文体广电旅游建设项目的审核上报及督促检查工作。
㈢文化股
负责对全县群众文化事业单位的发展进行指导、督促、检查、评比、服务等行政管理工作;引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县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开展的各项社会文化工作;检查指导农村群众文化工作的开展; 制定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全县重大社会文化活动;协调管理文化馆、图书馆、文物管理所、电影事业。
㈣广播电视股(宣传股)
贯彻实施国家、省、州广播电视有关技术改革、法规、办法,制订全县广播电视传输与覆盖和广播电视频率规划,审批、申报广播电视台建设的技术方案,协调、调整系统内的无线电管理;组织编制全县电视科技发展规划,负责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播出质量的监测工作;指导、协调县广播电视网建设及技术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㈤旅游股
负责向国家、省、州旅游主管部门申报全县保护、开发、建设和利用旅游资源的投资立项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业宣传促销计划,对旅游重要客源地市场进行研究和拓展;负责旅游信息网络建设及全县旅游特色商品的研究与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展旅游商品生产营销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旅游产品的包装和筹划;负责中缅边境旅游和特种旅游事务工作,负责全县旅游行业人才的培训、教育及旅游行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及等级认定初审;制订全县旅游人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人员编制
盈江县文体广播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领导职数为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工勤编制3名。
四、其他事项
㈠体育股更名为盈江县体育事业管理所,原核定的5名事业编制维持不变。
㈡盈江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盈江县文体广播旅游局下属事业机构(副科级)。负责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的调研、起草、审核、备案工作;负责执法证件管理;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综合执法宣传工作;负责受理投诉、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扫黄打非”工作的组织策划、督促检查、协调服务工作;负责重大案件的上报备案工作;负责文化市场执法队伍专用装备的保养及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演出、娱乐、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查处,承办案件稽查工作;负责对全县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和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查处,承办案件稽查工作;负责州以上批转的重大案件的稽查工作;负责开展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事业编制5名;副科级职数1名(大队长)。
㈢其余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五、附则
㈠盈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㈡本规定由盈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调整由盈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部分 盈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盈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盈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决算总收入523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39.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收入与上年对比情况
2016年各项收入5239.7万元,比2015年的5970.56万元,减少730.86万元,减12.24%,收入减少原因:年底调减项目预算指标随之本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总支出48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2.25万元,占总支出的44.48%;项目支出2686.14万元,占总支出的55.5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1、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盈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94.2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4.71万元,原因分析:本年调资增资、公务员增加其他交通费,项目增多、加强脱贫攻坚工作下乡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1.1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8.86%。
2、项目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盈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06.86898.6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19万元,原因分析:2016年项目增多。
(二)支出与上年对比情况
2016年各项支出4838.4万元,2015年各项支出4320.17万元,增518.23万元,增长10.71 %,其中:(1)基本支出2152.25万元,与2015年基本支出1654.63万元,增497.62万元,增长30.07 %,增长原因为:本年调资增资、公务员增加其他交通费,项目增多、加强脱贫攻坚工作下乡增加。(2)项目支出2686.14万元与2015年项目支出2665.54万元,增20.6万元,增长0.77%。2016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原因:项目增多。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3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5万元,主要用于太平雪梨村大谷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费支出;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97.11万元,主要用于3.10允燕山景颇文化园、3.10莲花山教堂修复工程款、3.10允燕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款、图书馆、 艺术表演团体、群众文化、文化创作与保护、其他文化支出、文物保护、 体育竞赛、其他广播影视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等;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4.7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退休人员工资及“3.10”地震文体活动室等恢复重建项目;
(四)节能环保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盈江县珍稀动植物国家公园服务区征地补偿款支出;
(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43.5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73.69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1月至12月住房公积金。
(七)其他支出451.5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13年省级“七彩云南”支那乡球场建设、2014年省第二批体育彩票公益金“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工程”、体育器材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6.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6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28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3.5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公车改革后只保留2辆公车。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无,出国(境)无。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无,2016年比2015年决算增加/减少无。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62万元。其中:购置费无,2016年比2015年决算增加/减少无,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无;运行维护费14.62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11.92万元,主要是公车改革后只保留2辆公车。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379人,接待费开支2.28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2.28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减少1.5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中央、省、州、县系统内外的业务往来以公务活动产生的费用。
五、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7.83万元,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0.94万元 增加86.89万元,增20.16%,增原因2016年项目增多随之追加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生活开支及下乡等支出。
六、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6年采购计划605.88万元,实际采购582.2万元,节约23.68万元(其中:1、财政性资金计划605.88万元,实际采购582.2万元,节约23.68万元;2、非财政性资金计划0万元,实际采购0万元,节约0万元),采购计划比上年410.33万元增加195.55万元,增长47.66%。实际采购582.2万元比上年399.78万元增加182.42万元,增长45.63%。增长原因:项目增多。
2、政府采购项目分类完成情况
货物类完成455.99万元,比2015年134.09万元增长321.9万元,增长240%。增长原因:项目增多。
工程类完成14.72万元,比2015年0万元增长14.72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2016年大盈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盈江县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大盈江综合旅游开发项目建设等。
服务类完成111.5万元,比2015年265.69万元减少154.19万元,减少58.03%。下降原因:减少了服务类采购项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1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64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离退休人员4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7人。
民族文化工作队现有长聘演出人员41人,根据盈政复(2010)67号以及盈政复[2011]199号批文,其人员工资由县财政供养。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机关运行经费: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
[附件: 2016年“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附件: 科技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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