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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盈江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盈江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盈江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德政复(1984)30号文件规定,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治安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的一支专业公安队伍。主要职能是:一是负责查处全县范围内的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二是加强所属派出所领导、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三是组织森林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保护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自觉性。
(二)机构设置情况
盈江县森林公安局内设 5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工监督室、法制室、治安中队、刑侦中队,下设7个派出所,分别是太平林区派出所、 铜壁关林区派出所、莲花山林区派出所、苏典林区派出所、盏西林区派出所、丙汗林区派出所、弄璋林区派出所。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提高政治站位,解决民警思想问题。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查找班子和班子成员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能力素质、担当作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发挥局班子示范表率作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认真组织开展严打专项整治,严守林地、湿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红线,全力维护林区社会治安大局和谐稳定。加强自然保护区、城镇面山、主要交通沿线、“大盈江”流域、林区风景区、野生动物栖居区等核心区域的生态治理,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协助乡镇党委政府抓好农村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坚决打击和惩处破坏自然景观树、水源林、古树名木和野生动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3.更高水平推进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化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和平安林区建设,不断提升生态治理和林区社会治理效能。在继续保持和不断改进派出所指尖微警务工作机制、警情通报乡镇制度的同时,广泛发动户外活动群体积极参与到森林生态保护行列中来,促使林区防控工作形成强大的群众力量支撑;以共建共管共用理念积极整合防控力量,积极配合林业部门做好护林员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护林员队伍在林区治安防控工作中的作用;积极适应形势发展新变化,加强与市管、海关、邮政、物流快递业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涉林重点场所、重点行业管得了、控得住;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以铜壁关自然保护区、大盈江风景名胜区、盈江湿地公园、犀鸟谷、东白眉长臂猿聚居区等区域为重点的监管巡护工作机制,确保林区防控体系建设抓有目标、防有重点;继续开展好林区缉枪治爆和禁毒专项行动,从源头上彻底铲除非法持枪狩猎的隐患,坚决打击林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和林区通道走私贩运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结合森林公安工作实际,深入持续地开展林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准林区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以打击成效保障辖区涉林企业的合法、有序经营,保障林农的合法权益。
4.加强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应用。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民警信息化应用水平的培训,全面提升民警信息化用用水平,为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5.持续抓好精准扶贫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结合森林公安职责,在扎实做好生态保护和维护稳定工作的同时,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辩证处理好保护生态与致富增收的关系,统筹各方面资金、政策和资源,促进美丽宜居乡村和平安乡村、平安林区建设,即留住了乡愁,又让群众增收致富,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减少因案、因毒、因赌、因事故致贫返贫情况发生。
6.强化队伍管理,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四句话为总要求,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坚持不懈地从严从实推动管党治警。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全面核心领导不动摇,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教育引导广大民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六大纪律”,做到“两个维护”。加大干部队伍自身能力建设,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政法系统“三同步”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民警应对突发性案事件和网络舆情的处置能力。认真吸取全州公安机关发生的领导、民警违法违纪案例经验教训,严格对标各项党纪党规、警纪警规,继续紧盯队伍中存在的顽疾和问题,以“零容忍”态度和铁的手腕,从工作纪律、行为规范、遵守制度、办事效率、服务群众等抓起,全面整治“慵、懒、散、慢、冷、硬、横、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为盈江森林公安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美丽盈江、生态盈江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纪律保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912.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12.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与上年965.13万元对比减少52.79万元,减5.47%,其中:基本收入876.56万元与上年929.35万元对比减少52.79万元,减5.47%,主要原因是:因人员调出及退休,随之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收入35.78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912.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12.3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12.34万元(本级财力912.3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965.13万元对比减少52.79万元,减5.47%,其中:基本收入876.56万元与上年929.35万元对比减少52.79万元,减5.47%,主要原因是:减少的原因是:因人员调出及退休,随之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收入35.78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912.3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1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6.56万元比2019年基本支出929.35万元减少52.79万元,减少5.47%,减少的原因是:因人员调出及退休,随之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35.78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主要用于森林公安局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20805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62万元,用于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应缴纳养老保险;
3.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0.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8万元,用于在职职工工伤保险;
4.2130201项行政运行730.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0.11万元,用于人员经费671.85万元、机构运转经费58.26万元;
5.2130202项一般行政事务管理35.7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5.78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
6.2210201项住房公积金68.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85万元,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工资福利支出85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8万元,具体支出:基本工资163.61万元、津贴补贴340.89万元、奖金13.63万元、绩效工资80.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76.6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8万元、住房公积金68.8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3.08万元;项目支出35.78万元,全部为津贴补贴35.78万元。
2.302类商品服务支出58.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56 万元,具体为:办公费5.3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1.3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38.46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盈江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盈江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无县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盈江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盈江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盈江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次,共计接待145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盈江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盈江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无重大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8.非税收入是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9.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盈江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56万元,与上年62.1万元对比减少3.5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全县为压缩公用经费,在上年基础上统一下调10%,及人员退休、调出其他交通费减少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3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1.3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4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 盈江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00324112657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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