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财政局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6513    作者: 日期:20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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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道路交通警卫安保、维护治安秩序,承担道路治安巡逻,纠正和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机动车核发牌证、机动车驾驶证管理等工作,以降事故、保畅通为中心任务,全力提高全县交通参与者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为全县人民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机构设置情况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级别为副科级,为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设机构6个,分别是办公室、车辆管理所、机动中队、城区中队、那邦中队、盏西中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按照任务清单,结合自身工作职责,紧紧抓住队伍建设中的顽瘴痼疾,紧紧扭住重大隐患漏洞,全面落实教育整顿各项任务措施,切实把教育整顿向纵深推进。

2、紧盯重大风险源头,狠抓隐患排查整治。一是继续强力推进运输企业和重点车辆、校车、驾驶人隐患“清零”机制,对存在逾期未检验、未报废,驾驶人存在驾驶证被注销或降级、交通违法未处理、违法记分满12分、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换证等情况的,及时通过手机短信、电话通知、书面告知、向社会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督促车主、驾驶人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依法接受处罚,确保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达标。二是继续组织民警走访辖区“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企业,在对企业负责人及车辆驾驶人开展行车交通安全宣传的同时,进行全面安全隐患集中检查,对未定期检验、检验不合格、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责令其停运整改,进一步强化对客运车辆的监督管理,落实企业源头管理责任,彻底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无病车上路行驶。三是积极深入辖区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认真对每一辆学生接送车及校车消防器材、安全捶、制动、行车纪录仪及校车驾驶人资质等情况进行逐一检查,一旦发现车辆不符合运行要求的,车辆有违法纪录未处理的,坚决责令整改,全力确保校车运行安全,为即将到来的暑运高峰保驾护航。

3、紧盯重点肇事车辆,狠抓路面秩序严管。一是聚焦各类交通陋习,以巩固提升城市环境为切入点,再细工作任务、管控区域、执勤勤务、督导检查,并采取“五包六定”工作措施,责任到人,每月有目标,每周有重点,每日有行动,形成了高峰站点,平峰巡线,低峰管面的城市交通管理模式,全面提高平原城区管理力度。 二是综合利用科技抓拍、现场执法、文明规劝、媒体曝光等手段,加强对平原城区的行人横穿马路、不走斑马线和非机动车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车窗抛物、不文明驾驶等各类交通陋习的惩处;治理车辆乱停乱放,规范管理停车秩序,还路于民。三是根据各个阶段的突出违法行为,适时集中警力开展各项专项整治,严查涉牌涉证、酒后驾驶、乱停乱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以持续不断的严管高压态势,遏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初步形成了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

4、紧盯重点薄弱环节,狠抓农村安全防控。一是积极会同相关部门,依靠乡镇政府、村委会,集中排查整改农村客运车辆、面包车、低速货车等隐患,集中排查整改山区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二是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执法小分队,深入乡镇农村严查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配合农机部门清理整治变型拖拉机。三是集中整治马路集市,推动乡镇政府、协调相关部门迅速清理整治马路集市,入驻农贸市场,对短时无法解决的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特别是赶集日管理。四是夯实农村安全基础,如期完成农村“两站两员”建设任务,结合实际适当增建,完善日常管理、保障和激励机制,加快“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建设,鼓励在公路沿线学校门前实施“一灯一带一员”。五是充分发挥乡镇派出所全面履行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职责作用,不断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打造高压严管态势,缩减农村路面漏管范围。

5、紧盯重点参与群体,狠抓宣传警示曝光。发挥宣传教育“扩音器、放大器”作用,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入脑入心”。一是继续深入学校、企业、社区、车站等人口密集地,通过开展交通安全讲座、粘贴宣传挂图、发放安全宣传单等形式,加强与驾驶人的面对面教育,确保驾驶人能够在强降雨天气提高避险应急能力。二是通过媒体适时曝光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及严重违法的驾驶人、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强化社会监督,扩大震慑作用。三是继续加强与各级交通频道等媒体合作,不断创新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机制。在与传统媒体合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道路电子显示屏、微信微博、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广播站(室)等载体,扩大宣传警示的覆盖面,提高汛期预警提示的时效性,切实提升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四是继续组织警力开展“七进”宣传工作,再创农村宣传热潮,再提群众安全意识。

6、紧盯部门联动协作,狠抓责任落实。一是积极联合相关部门不断加强对重点险路、险桥、易发生滑坡和塌方路段及高风险运输企业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向上级部门请示汇报,向社会媒体进行通报。二是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客运企业和驾驶人信息通报机制,坚持每月向运管、应急等管理部门通报运输企业及驾驶人交通违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并一同组织开展企业安全大检查。三是继续深化警保联动,积极对接辖区保险公司,引入社会企业力量,补强农村交通安全事故预防薄弱环节,推动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规范建设,不断扩大农村交通安全管理队伍,有效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巡查劝导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并协同做好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基础信息登记、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四是持续推进严重交通违法信息公开公示,强化群众监督,督促企业或驾驶人落实整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是严格按照编报预算时在职在编实有人数、离退休人数和在编实有车辆预算定额编制,因人员详细数据属涉密内容,根据《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警力、装备配备、情报收集、重大刑事案件侦破、重大活动安保等属于公安涉密事项,依法不予公开。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991.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91.8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上年1050.80万元对比减少58.94万元,下降5.61%。主要原因:一是由于人员变动(调出2人,调入1人),在职人员月发绩效奖励2020年纳入预算,2021年未纳入预算,导致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等收入减少;二是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缩减日常公用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91.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91.8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1.86万元(本级财力991.8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上年1050.80万元对比减少58.94万元,下降5.61%。主要原因:一是由于人员变动(调出2人,调入1人),在职人员月发绩效奖励2020年纳入预算,2021年未纳入预算,导致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等收入减少;二是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缩减日常公用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91.8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9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7.78万元,与上年1015.02万元对比减少57.24万元,下降5.64%,主要原因:一是由于人员变动(调出2人,调入1人),在职人员月发绩效奖励2020年纳入预算,2021年未纳入预算,导致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等收入减少;二是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缩减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34.08万元,与上年35.78万元对比减少1.7万元,下降 4.75%,主要原因:人员变动(调出2人,调入1人)及长期病假1人,导致民警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 公安—行政运行(2040201)87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8.38万元,项目支出34.08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及职工全年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人民调解员全年的工资补助、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主要用于交警大队行政退休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68.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53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及职工全年单位应缴纳的养老保险;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6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及职工全年单位工伤保险。

5、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210201)49.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71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及职工全年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9.28万元,较上年40.5万元减少1.22万元,下降3.01%,具体变动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0万元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49万元,较上年0.5万元减少0.01万元,下降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70人次。

减少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缩减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8.79万元,较上年40万元减少1.21万元,下降3.0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79万元,较上年40万元减少1.21万元,下降3.0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未公务用车保有量属于公安涉密事项,依法不予公开。

减少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缩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未预算购置公务用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无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费补助、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中行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1.48万元,与上年76.02万元对比减少4.54万元,下降5.97%,减少原因:人员变动(调出2人,调入1人)导致其他交通费用中的公务交通补贴减少及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2.16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7.20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接待费0.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0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1.2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312300445100111

 [附件: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1030105064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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