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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纪检监察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
1.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能: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同县委组织部实施干部提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承担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3)负责检查并处理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党组织和党员的处分或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县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作出行政处分或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检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5)起草和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和意见。负责变更或撤销下一级纪律检查机关、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6)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协同县委组织部考察各乡镇纪委书记和派驻县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工作;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建设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工作进行指导;负责组织安排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8)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县委、县政府委托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2.盈江县监察委员会的职能:
(1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一是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是处置: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3)派出的监察机构根据授权,依法对有关机关、组织和单位、行政区域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按照管理权限对涉嫌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处置,并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盈江县监察委员会2020年编制111名,其中:县纪律检查委员、县监察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43名,工勤编制2名,机关领导职数19名,设纪委书记兼监委主任1名(副处级),副书记兼副主任3名(正科级),纪委常委5名,监委委员5名,由纪委常委兼任监察委员2名,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4名,5个县委巡察组人员编制15名,设办公室领导职数2名,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5个县委巡察组组长5名(正科级),副组长10名(副科级);县纪委县监委派驻15个纪检监察组,行政编制47名,设派驻15个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科级领导职数15名。
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盈江县监察委员会内设机构14个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审查室、第二监督审查室、第三监督审查室、第四监督审查室、第五监督审查室、第六监督审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设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个、5个县委巡察组;设派驻县级党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组15个即:派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派出县委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民政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公安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年,也是“十三五”收官、“十四五”开题的承上启下之年,更是事关未来三年能否实现经济翻番的关键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纪检监察的重点工作:
1.守初心担使命,坚定不移履行好在“两个维护”上担负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
2.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形成“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
3.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坚决做到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到哪里。
4.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持续推动移风易俗、正本清源。
5.持续深化标本兼治,加快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6.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7.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推动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
8.坚持打铁更要自身硬,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1人,其中:行政编制 11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9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3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12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697.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97.8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728.68万元对比减少30.84万元,下降1.78%,主要原因:在职人员月发绩效奖励2020年纳入预算,2021年未纳入预算,人员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97.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97.8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97.84万元(本级财力1697.8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728.68万元对比减少30.84万元,下降1.78%,主要原因:在职人员月发绩效奖励2020年纳入预算,2021年未纳入预算,人员经费减少。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697.8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69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7.84万元,与上年1528.68万元对比减少30.84万元,下降2.01%,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月发绩效奖励2020年纳入预算,2021年未纳入预算,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200万元,与上年200万元持平。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2011101)126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2.3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011199)2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信访和审查调查工作经费60万元、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经费45万元、巡察工作经费40万元、监督检查工作经费55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15.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122.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080506)5.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预算安排1.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
7.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210201)8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8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7.8万元,较上年39万元减少1.2万元,下降3.0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8万元,较上年17万元减少1.20万元,下降7.0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0次,共计接待1400人次。
减少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控制陪餐人数,费用按接待管理规定标准进行接待,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2万元,较上年22万元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较上年22万元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6.非税收入是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7.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8.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0.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70.19万元,与上年251.93万元对比增加18.26万元,增长7.25%,主要原因分析在2021年职实有人数93人,2020年在职实人数有82人,比上年增加11人,公用经费增加,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0.57万元、印刷费9万元、手续费0.2万元、邮电费30万元、差旅费37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会议费4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104.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劳务费1万元、福利费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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