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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盈江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盈江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盈江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和旅游节庆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和智慧文化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定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买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申报和实施文化,旅游项目,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城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指导有关驻外及驻港澳台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盈江县文化和旅游局设5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文电、财务、会务、档案、信息、后勤保障、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安全、综合考评、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对全县节庆进行审核和报批等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和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机关财务、人员工资待遇、有关驻外文化和旅游机构财务、资产管理;全县文化文物和旅游系统统计及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有关驻外文化和旅游机构设施建设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有关驻外文化和旅游机构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职称评审、干部培训、干部管理及监督工作,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离退休人员工作。
2、公共服务和艺术股。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专项规划,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县文化公共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协调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设施建设。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创作和生产。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乡镇文化站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文艺院团业务建设,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全县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管理和指导。负责艺术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旅游演艺及重大文艺活动。拟订文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3、文化遗产股。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宣传、贯彻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确认和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组织评审推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和认定代表性传承人。负责文化生态保护相关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认定、记录、研究、培训、宣传和传播工作。协调、指导文物保护、考古工作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承担与文物保护和考古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认定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指导和协调全县文物保护利用、博物馆事业、社会文物管理、考古发掘和其他重大工作、项目的申报、管理或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开展全国、省级州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和保护工作,负责文物安全督查和文物资源信息管理等工作。承担博物馆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承担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规划的推广和组织落实工作。承担与文物保护、考古有关的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认定、组织申报工作。依法履行文物安全管理、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组织查处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指导民间珍贵文物的抢救、征集工作,承担文物进出境管理工作。
4、产业发展股。拟订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促进文化产业有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旅游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工农业旅游、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和旅游厕所革命相关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推动动漫产业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和旅游度假区建设。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指导,推进全域旅游、生态旅游发展,承担红色旅游有关工作。
5、市场行业管理股。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拟订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文化和旅游市场地方性政策和发展规划,智慧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旅游、文化科技创新发展和艺术科研规划,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交流合作,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工作,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负责行政审批、普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盈江文化和旅游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综合管理平台建设,跨境旅游合作区和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日常外事工作,国内旅游市场开发工作,统筹盈江旅游形象国内宣传推广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机关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制审核工作,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有关事务,管理出境旅游和边境旅游。负責导游资格和等级考试及队伍管理,指导智慧文化和旅游产业园区建设;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抗法队伍建设;指导、监督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组织查处、督办和协调全县性、跨区域大案要案;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社会组织体系建设,推动行业协会开展自律管理;指导、管理有关驻外文化和旅游机构,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宣传推广等工作。协调,推进旅游景区、旅游城市(城镇)、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智慧化建设,推进旅游行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旅游企业诚信评价,提升旅游行业服务品质。组织协调旅游和文化行业信息化工作,组织开展旅游、文化的科研成果推广和交流合作。开展文化和旅游国内交流推广。区域合作等工作。承办文化和旅游中外合作协定及其他合作文件的商签工作,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宾馆酒店、景区景点、娱乐场所、公共文化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场所的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措施要求,做好日常消杀、“云南健康码”扫码登记工作;全面推进爱国卫生“8个专项行动”工作,在文旅系统大力倡导讲文明、讲卫生、防疾病的良好习惯。
2、抓好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继续加大宣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实施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继续做好送戏下乡、戏曲进乡村、图书流动车、文化流动车等服务基层活动;倡导全民阅读,开展丰富多彩的阅读推广活动,推进“书香盈江”品牌建设;继续开展文化辅导培训、“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活动;继续做好“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继续抓好公共文化保障法、文物保护法、非遗法、图书馆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深入推进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工程;积极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和法人治理及乡镇文化站治理工作。
3、抓好优秀文艺创作工作。继续创作一批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感恩思进,崇德向善、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文艺节目;创新发展边关文化、民族文化,着力创作一批文艺精品,打造具有盈江特色的文化品牌。
4、抓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继续做好文物和非遗保护传承宣传工作;进一步开展民族文化资源普查,全面了解掌握盈江民族文化资源;认真做好非遗田野调查、抢救性保护工作,完成省、州保护项目系统调查;进一步强化文物安全工作,建立完善文物安全长效机制、文物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公布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完成部分州、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推进“马嘉理事件”发生地及“上四关”遗址保护和开发、刀安仁故居纪念馆陈列布展提升改造工程,全面推进盈江县文物保护和开发规划工作。
5、抓好市场监管工作。持续抓实抓细文旅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鼓励、支持文旅行业经营户转型升级;注重部门联动,加强文旅行业日常监督,抓好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形成行业监管强大震慑力;完善文旅行业监管长效机制,推进文旅行业乱象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黄赌毒”打击治理工作常态化,构建文化旅游市场健康新业态;持续开展“扫黄打非”清源、固边、秋风、净网、护苗专项行动,全力维护盈江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
6、抓好全民阅读工作。进一步净化文化环境,倡导全民阅读,打响“书香盈江”品牌;抓好农家书屋补点建设、管理工作;继续开展送书、阅读推广、农文网培、阅读分享等丰富多彩的全民阅读活动;深入推进数字图书馆工程。
7、抓好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抓住盈江区位、生态、人文三大旅游资源优势,坚持“宜融则融、能融尽融”,以职能融合、产业融合、市场融合等为重点,推动旅游产业与民族文化、乡村振兴、生态建设等融合,推动文化和旅游各领域、多方位、深度融合,丰富旅游产品供给,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推进。
8、抓好文化旅游产业工作。坚持自成体系、差异化发展的全域旅游思路,以把盈江建成滇西南精品自驾游目的地为目标,主动融入和服务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进一步完善提升“一部手机游云南”工程盈江板块,加大游客接待服务中心、乡村民宿、旅游厕所等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勐弄万亩杜鹃山、卧云牧熙、青云山等重点旅游项目建设;进一步创新丰富旅游产品业态,以旅游文化活动为契机,举办好国庆黄金周文化旅游活动,全方位展示多彩盈江,提升盈江品位,吸引游客到盈。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支持文旅产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转型发展若干措施,建立旅游业复产复工政策扶持清单,加强对辖区企业的政策宣传、引导和支持,积极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振行业信心,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加大企业信贷支持,支持文旅产品提质升级,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同时,主动适应当前形势,积极引导企业拓展线上业务,全面促进旅游经济复苏。
9、抓好经济运行工作。一是为全面实施盈江文化旅游“十四五”规划开好头,全力实施全域旅游规划及生态旅游发展规划及盈江旅游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二是全力以赴完成各项经济指标任务。确保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旅游总收入、住宿业营业额、限额以上住宿业营业额、升规纳限任务圆满完成。
10、抓好作风建设工作。进一步抓好干部职工思想教育,继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积极抓好机关惩防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教育,强化制度建设和监督执纪,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强化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执纪,坚持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创造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执行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高度重视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构建想干事、能干事、干实事、干好事的工作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 13人,事业编制44人。在职实有7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7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47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041.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41.3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095.03万元对比减少53.72万元,下降5%,减少原因为:年终一次性奖金及月绩效奖励工资未纳入预算,人员调出,预算随之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41.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41.3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41.31万元(本级财力1041.3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095.03万元对比减少53.72万元,下降5%,减少原因为:年终一次性奖金及月绩效奖励工资未纳入预算,人员调出,预算随之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41.3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4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3.31万元,与上年1057.03万元对比减少53.72万元,下降5%,减少原因为:年终一次性奖金及月绩效奖励工资未纳入预算,人员调出,预算随之减少;项目支出38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行政运行(2070101)397.13万元。主要用于盈江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一般公用经费支出及盈江县文化和旅游局遗属人员生活补助、一部手机游云南上线相关经费等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图书馆(2070104)64.75万元,主要用于图书馆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一般公用经费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艺术表演团体(2070107)229.97万元。主要用于:一是民族文化工作队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一般公用经费支出;二是民族文化工作队临时工演员工资及五险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2070109)137.99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馆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一般公用经费支出及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生活补助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物—其他文物支出(2070299)36.8万元,主要用于文物管理所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一般公用经费支出及允燕塔临时工工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1.08万元。主要用于盈江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1.74万元。主要用于盈江县文化和旅游局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89.42万元。主要用于盈江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16.53万元。主要用于盈江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1.12万元,主要用于盈江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210201)64.79万元。主要用于盈江县文化和旅游局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盈江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72万元,较上年12万元减少0.28万元,下降2.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本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盈江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82万元,较上年减少0.18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5次,共计接待4500人次。
减少原因为:①机构改革后,单位职能发生改变,原广播电视划归宣传部融媒体中心,老体协、体育股划归教育局,各类公务接待支出相应减少;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盈江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9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1.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万元,较上年增减少0.1万元,下降1.6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减少原因为: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原则,拒绝不必要的开支;②结合历年工作实际编报。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10.非税收入是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1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4.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盈江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0.96万元,与2020年61.92万元相比,减少0.96万元,下降2.6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明细:办公费16.69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0.66万元、电费2.36万元、邮电费0.36万元、维修(护)费2.6万元,培训费1.92万元、公务接待费4.07万元、劳务费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1万元、其他交通费25.7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3123003420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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