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财政局关于对财政直达资金机制的意见建议
一、直达资金机制常态化后对本地区财政运行的影响
从直达资金的分配环节来看,中央财政直达资金计划盘子下达时间,宜同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编制时间相衔接。就目前而言,中央财政直达资金下达时间与终端财政部门预算安排的时间尚不完全一致。
以我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统筹外财政补助资金为例,收到上级相关文件(2021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时间为2021年1月末,此时县级地方政府2021年度的财政预算草案编制工作已经完成,并上报同级人大审议,在安排年度预算时已经优先足额保障。然而,为了满足中央财政直达资金专款专用,以及符合各类监督检查的要求,须将所收到的上级直达资金与本级财政预算已安排的、涉及统筹外养老金的经费进行调账。这种账务调整和资金置换,一方面给县级财政部门和各相关预算单位带来大量的额外工作,另一方面又影响县级人大已经审议批准的财政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鉴此,中央财政宜于每年的三季度下达次年一般转移支付和常态化专项转移支付的直达资金计划盘子,这有利于地方财政把直达资金纳入本级预算统筹考虑与安排,减少不必要的调账,有效提高地方财政预算的主动性、精准性、严肃性,以及财政预算的管理绩效。
从直达资金的考核环节来看,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的支出进度,宜按预算年度和项目进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科学合理考核。随着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的有序扩围与稳步增加,直达资金中既有用于保障地方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类的经费性支出,也有用于支持地方政府工程类项目的建设性支出。大多数工程类项目的建设常常是跨年度的,用于工程类项目建设的直达资金须按照项目工程的实施进度在较长时间内分期支付,才能使直达资金对项目工程快速推进提供资金保障的同时,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鉴此,对于直达资金支出进度的监督考核,宜根据直达资金的具体性质,区分不同情况(机构运转等经费性支出可按预算年度,跨年度项目的建设性支出可按项目进度)进行监管与考核,避免简单采取预算年度考核从而可能引发直达资金错用、乱用的风险,达到对直达资金的监管精准有力、考核科学合理的效果。
三、完善、推进直达机制常态化的其他意见建议
进一步对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进行升级,完善硬件设施。优化简洁的操作流程、更为完善的数据库支撑、更为多元的数据统计及分析功能,将在极大减轻基层工作人员负担的同时大大提高资金管理效率及更好发挥监管作用。
鉴此,针对监控系统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直达资金“导航”-“数据分析”-“业务督促类”中的7表“疑似错用科目”建议增加整改功能,便于业务科室根据实际情况认定该科目是否错用;二是直达资金系统可执行指标数据导入时,因系统政府经济分类只设置到“类”,未细化到“款”,未能与一体化系统同步,导致每次导入指标时,都需手动选择政府经济分类,建议将直达资金系统政府经济分类细化到“款”。
盈江县财政局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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